人在屋里坐,禍從天上降。夜深人靜,萬籟俱寂,我正在電腦前端坐趕一篇稿子,忽然電話鈴急響:“法院有你一個傳票,請三日內來取,否則后果自負。”我剛想問一句你是誰,什么內容,那人就把電話掛了。
接了這個電話,我頓時惶恐不安起來,開始胡思亂想,手在發抖,活也干不下去了。活了大半輩子,還沒打過官司,既然法院來了傳票,那就肯定是有人把我告了,我是個膽小怕事的良民,頭回遇到這種事,真是害怕,而且,關鍵是不知我在哪里出了問題,觸犯了什么法律。夜里睡不著覺,輾轉反側,就在反復琢磨,我究竟犯了什么事?
貪污受賄?我沒這個資本,雖然看見人家大把撈錢,巧取豪奪,羨慕之余我倒是也想過這么干,可惜沒人給我這個機會。我在學校教書,別無“外快”,去年當評委,有人給我送來兩瓶酒,推辭不過,我就收下了,直到現在還在想著怎么還這個禮呢,可這種人情往來似乎也不值得法院發傳票啊?
偷稅漏稅?我的收入雖不高,但也夠交稅資格,稅收每月都在工資單里扣掉了,想不交也不行啊。業余收入有幾個稿費,每篇不過幾十元,我曾到稅務局咨詢過,人家都不拿正眼看我,說,我們的重點都是年收入上百萬元的大戶,忙不過來,你那點錢還不夠起征點,以后再爭取這個光榮吧。
文壇官司?這倒有可能。我去年曾因一篇千字文和一位作者有過爭執,他說我的內容和他相仿,有抄襲之嫌,我說文章觀點另有出處,吵了一通,不了了之,莫非他會再炒剩飯,好像也沒太大意思。或者,我寫雜文時不免對人有所譏諷,或用詞不當,或事實不清,可能也會授人以柄,但細想想,我的文章溫軟有余,鋒芒不足,又一向小心謹慎,不敢越雷池一步,常被圈內人說是“銀樣镴槍頭”,如果連我都被起訴了,估計那些雜文家個個都在所難免。
情場糾紛?本質上說,我也是好色之徒,見到美女也會多看兩眼,但從無非分之想,一個朋友非常深刻且中肯地評判我說是“有賊心沒賊膽”,這其實就等于給我判了情場“死刑”,讓我很是自卑。所以,我可能偶爾會逢場作戲,說個葷段子,但絕不敢動真格的,肯定不會被拍下“艷照”,或一夜情后留下“孽債”,或因撫養“私生子”的財產糾紛被訴上法庭。
想了一夜,頭暈腦脹,也沒想明白。起得床來,胡亂扒了兩口飯,就匆忙給一個熟識的律師朋友打電話咨詢。他聽我講罷傳票電話始末,不由大笑,告訴我說,這種電話,要么是惡作劇,要么是詐騙,不要理他。按規定,如果法院有傳票,要直接送達家中,決不會這樣沒頭沒腦地打個電話讓你去取的。
一場虛驚過去,感慨良多。人家是做賊心虛,我是不做賊也心虛,雖沒干傷天害理的事,也沒與人結仇冤,一個傳票電話就讓我嚇成這樣,只能說我心理素質太差。于是,突然理解了那些貪官污吏、潛逃罪犯,為何天天擔驚受怕,害怕警車,害怕警察,害怕夜半敲門,害怕紀委請“喝咖啡”,更害怕法院傳票,惶惶不可終日。并且,我由此更堅信一個老生常談的道理,還是要老實做人,遵紀守法,千萬不要心存僥幸,畢竟是“人在做,天在看”,善惡必報自有時,還是朱元璋那句千古名言說得好:“畏法紀者最快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