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8月2日晚,天海融合防務裝備技術股份有限公司(證券代碼:300008證券簡稱:天海防務(4.790, -0.25, -4.96%)(維權))發布關于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公告。
曾代理投資者起訴100余家上市公司索賠的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證號:13301200210145176)表示,根據虛假陳述新司法解釋,受損投資者可以依法起訴天海防務索賠。
公告顯示,上海證監局查明,天海防務等違法主要事實如下: 一、2017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2016年3月至2017年12月,泰州市金海運船用設備有限責任公司(系天海防務全資子公司,簡稱金海運)涉嫌通過虛構相關游樂設施貿易業務,虛增金海運2017年營業收入6,144.32萬元,虛增營業成本2,197.89萬元,導致天海防務2017年年報涉嫌虛增利潤總額3, 946. 44萬元,占天海防務2017年年報利潤總額的18.16%。二、未按規定及時披露重要合同進展情況。上海證監局決定: 對天海防務責令改正,給予警告,并處以四十萬元罰款;對相關責任人員給予警告,并各處罰款。
此前,2021年1月26日,天海防務發布《關于公司收到調查通知書的公告》,因公司涉嫌違反證券期貨相關法律法規,中國證監會決定對公司進行立案調查。
歷史交易顯示,2021年1月26日,天海防務股票收盤價5.12元/股,日跌幅高達14.67 %。
根據證券虛假陳述司法解釋,上市公司等因信息披露違法導致投資者權益受損,投資者可以依法索賠,賠償范圍包括:投資差額、傭金、印花稅損失等。
“我們正在分批審核資料、辦理委托手續。”厲健律師表示,根據司法解釋,暫定:在2018年4月21日至2021年1月25日期間買入天海防務股票,并在2021年1月26日后賣出或繼續持有該股票的受損投資者,可以索賠。索賠條件以法院認定為準。(天海防務維權入口)
投資者索賠登記應提供證券開戶信息查詢單、股票對賬單原件(2018年4月1日至2021年3月底)、聯系方式等。
(本文由浙江裕豐律師事務所厲健律師供稿,不代表新浪財經的立場。厲健律師,系中國法學會證券法學研究會理事、中國證券業協會證券糾紛調解員,2009年榮獲“浙江省優秀青年律師”稱號。2003年至今,厲健律師代理投資者起訴100余家上市公司索賠,成效顯著。其中,投資者訴杭蕭鋼構(5.450, 0.03, 0.55%)虛假陳述案入選2012年度“全國法院十大調解案例”,投資者訴祥源文化(4.810, 0.05, 1.05%)(維權)、趙薇等虛假陳述案入選2019年度人民法院十大商事案例,投資者訴輝豐股份(2.480, 0.03, 1.22%)(維權)虛假陳述案系江蘇省首例證券糾紛普通代表人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