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古裝劇盛行,行軍打仗告急時,總要用到“八百里加急”這個場面。驛兵接到命令立刻出發,快馬加鞭,路上一陣黃塵滾滾,是古代最快的傳遞形式。
當然了八百里加急只是一個形容詞,未必每次都是八百里,平均速度是180里,但是只要是加急信件,上面標注“馬上飛遞”字樣,就必須至少每天飛奔300里,情況緊急時,還上升為400里、500里,最快能達到800里。唐玄宗統治時期,遇到安祿山叛亂,當時唐玄宗還在華清宮,距離叛亂地區3000里,而6天時間,唐玄宗就收到了消息,所以平均下來,每天也僅僅達到500里而已。
驛站的馬雖然不是千里馬,但必須是熱血馬,脾氣暴躁,不服管束,一旦馴服,跑得快,適合快速運動。一旦選中的“熱血馬”,在飼料的配比上,必須是**開,六分草料,四分帶殼的小米,混合喂養。這種比例關系。既不傷馬,還能讓馬達到非常科學的二十里內的“極限運動”。
驛兵既不高大,也不威猛,反而是瘦小枯干,體重越輕越好,這能減輕馬的負重。而驛兵卻不是坐在馬鞍上,而是半蹲在馬背上,彎下腰,這樣跑起來,迎風面積小,減少阻力。隨著馬的奔跑,身體還要和馬配合相當默契。
每隔20里一個驛站,傳遞消息時,每個驛站都有驛馬準備著,這樣換馬不換人的傳遞方式節省時間。唐代最盛時全國有1639個驛站,工作人員兩萬多名,驛兵一萬七千人,分為陸驛、水驛、水路兼并三種。驛兵很辛苦,無論烈日炎炎的夏天,寒風凜冽的冬季,哪怕大雨傾盆、冰雹肆虐,他們都必須毫不例外地保證文書袋的安全,規定時間必須送到。
如果遲到了,受罰的不但有驛兵,就連驛長都要承擔一定的責任,晚到一天,八十板子,兩天加倍,依此類推。法律還規定如果耽擱的是緊要文書,可以罪加三等,掉腦袋是常有的事,想想還是現在快遞小哥幸運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