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責難劃分
實際上,對于“鏟屎官”和寵物而言,寄養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隱患。
北京市民劉女士告訴藍鯨財經記者,自己曾在休假時把邊牧寄養在寵物店,每天近300元的費用。據說狗狗能夠享受10平米的獨立房間和每天三次的遛狗、玩耍服務,還有一個狗狗游泳池。
“回來之后,狗狗耳朵流膿,皮膚發炎。寵物醫生說,耳朵問題應該是游泳導致的感染,皮膚病則是被傳染了螨蟲。寄養中心并不承認這些,只是出于'禮貌和理解 '退了一半的寄養費用。”劉女士稱。
由于寵物寄養需求量大,寵物寄養環境的衛生狀況難以保證、寵物店工作人員照顧不周等問題亦層出不窮。黑貓投訴平臺顯示,“寵物”詞條相關的投訴案例超1.7萬條,多個帖子涉及寵物店服務質量、寵物安全問題。
針對寵物寄養期間發生的相關問題,記者向上海市新文匯律師事務所進行了咨詢。“寵物寄養近年興起,目前沒有針對性的法律可以處理相應的問題。” 蘇悅律師表示,目前寄養事宜法院一般認為雙方構成民事合同關系,依據《民法典》合同篇的規定進行處理。
蘇悅律師建議,寄養時,雙方應簽訂書面寄養合同,合同中約定送養時的寵物年齡、狀況等,并約定突發情況處理方式。
目前,寵物經濟發展仍處于初期階段,存在價格體系混亂、服務標準不一等問題。“市場形成初期,難免存在價格、服務參差不齊的現象。隨著更多的企業參與進來,形成競爭局面,市場就會逐漸標準化、規范化。”業內人士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