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談戀愛是越來越需要心眼了,前幾天一個“情侶分手男子當場甩出2年消費清單”的話題沖上熱搜,看到詳細情況之后,網友不禁感慨:這哪是分手啊,這是在填報銷單呢吧。
湖南衡陽一女生和戀愛兩年的男友因性格不合分手,沒想到對方突然甩出多張清單,清單上詳細的記錄了她和男友在戀愛期間所有的花費,精細到一份外賣、一束花、一杯奶茶甚至一瓶水,并且精確到了小數點后兩位。該名女子這才知道從戀愛開始,對方就在記錄著每一筆開銷,她表示這里面有很多大額吃飯的費用,都是和男方親戚一起的,那又怎么算呢?目前該女子想走法律途徑解決這件事,但男子一直耍無賴,又是攔人又是押車的,無所不盡其用。
其實現在因為戀愛產生的財產糾紛并不在少數,在法律上也根據具體情況的不同有著不一樣的處理結果。
1、對于雙方在戀愛期間的吃飯、給對方購買禮物、日常生活的開銷等,可以認定為是為了提升雙方的感情而做出的消費,分手后要求返還的,基本不予支持;
2、大額的金錢給付、比較貴重的禮物、以結婚為目的給付的彩禮或者被騙等特定情況和理由的,都可以要求返還;
3、一般消費的錢很難要求返還,但如果是以現金消費或者轉賬形式留有依據,并且沒有表示為贈與的時候,分手后可以主張借貸或者不當得利要求返還。在這里多說一句的是,特殊數額的轉賬如“520”、“1314”由于諧音和情侶之間示愛語言相似,所以基本可以認定為情侶雙方為了維持感情而支出的費用,不能要求返還。
但是一般來講,對于這種清單式的記賬方法,在女方不認可的情況下,即便是輔以付款憑證、照片等其他形式也無法直接證明其消費與女方有直接關系。即使女方認可,也會被認作戀愛期間的正常消費而不予支持。
俗話說秀才遇到兵,有理說不清,就如同這事件的當事人來講,女方想通過法律途徑解決,但男方知道自己理虧,不肯還一直耍無賴,這就是最惡心的了。如果你碰到這種事你會怎么做?
男方提出返還的要求后,女子要求走法律途徑解決問題,卻遭到男子阻攔。7月29日下午,極目新聞嘗試聯系視頻發布者,發現其賬號已經設置為私密狀態。針對該女子遇到的情況,記者咨詢了律師,律師認為女子可以拒絕返還。
遼寧昌信律師事務所律師楊財廣稱,民事行為的約定,首先應當有合意,哪怕是雙方口頭約定。此案例中,雙方之前并沒有AA制的約定,何況吃飯的當時還有其他人在場。戀愛期間,男子為討女子對自己好的印象,主動承擔消費,既是一種禮貌也是一種示好,且事實上男子當時已用行為證明了自己對消費的認可。事后或分手時再向女方主張AA賬單,沒有法律依據,女子可以拒絕給付。
湖北易圣律師事務所合伙人律師袁三慧持同樣觀點。袁三慧認為,本案中,男方在戀愛期間的請客行為或財物贈予行為均系自愿行為,沒有脅迫,這并非借款行為,也并非以結婚目的的彩禮贈予。這種贈予系情侶間非常正常的情誼表達,未嚴重超出贈予方經濟能力,不能要求相對方予以返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