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愛玲的散文《走!走到樓上去》開頭道——
“我編了一出戲,里邊有個人拖兒帶女去投親。和親戚鬧翻了,他憤然跳起來道:‘我受不了這個。走!我們走!’他的妻哀懇道:‘走到哪兒去呢?’他把妻兒聚在一起,道:“走,走到樓上去!’”
這男人寄人籬下,卻開罪米飯班主。架吵完,不給對方點顏色看,下不來臺。這關節上,拂袖而退有兩條路,一是上樓,二是出走。前者,僅僅是一時氣憤,住還是要住的,諒主人不敢做絕。待兩造氣消了,“開飯的時候,一聲呼喚,他們就會下來的”——作者張愛玲設計好這一后路。當然,高聲向樓上叫“吃飯啰”的,未必是剛才對峙的主人,可能是他的賢內助,或者傭人。一家子下樓,碗筷齊動,不愉快煙消云散。后者則難辦得多,離開寄寓之處,今晚一家在哪里睡?飯哪里吃?去旅館、餐館,付得起嗎?還有漫長的往后……
說到“出走”,魯迅曾論及“娜拉走后怎樣”,結論是:不是墮落,就是回來。針對的是舊時代經濟上無法自立的女性。這位男家長,連淪落風塵的資本也沒有,做賊更不行。比較之下,不管男女,沒那么難走的路還是“上樓”。張愛玲舉了以下的成功案例:“做‘花瓶’是上樓,做太太是上樓,做夢是上樓,改編美國的《蝴蝶夢》是上樓,抄書是上樓,收集古錢是上樓(收集現代貨幣大約就算下樓了)。”意思大抵是:面子和后路都留了。
以上談及的,都離當今頗遠。現代人如何在“上樓”和“出走”二者之間輾轉呢?有現成的例子——
舊金山的T夫婦有一獨生女,容貌秀麗,智商超群。從出生起,就壟斷了爸爸媽媽的愛以及其副產品——嚴格的管教。求學路上,可愛的乖乖牌從西海岸著名的史丹福大學畢業,進入職場。不是沒有遺憾,那就是沒談過戀愛,上中學、大學時先后被好幾位男孩子追求,都遭她拒絕。她的理由永遠是:“我爸媽說念完書再考慮。”
她在一家大公司上班不久,即墮入情網。愛情這樣降臨的:她在公園里邊喝咖啡邊看書,不遠處一個青年人邊彈吉他邊唱歌,碰巧歌是她喜歡的,便走近,聽完,給樂手跟前的鐵罐放下兩塊錢。樂手向她點頭,笑了。真英俊!她暗里贊嘆。端詳他,牛仔服襤褸,長發飄飄,歌和琴都如此迷人,是怎樣灑脫的浪子啊!便走得更近,聊起來。就這樣認識。往下是約會。不到一個星期陷進熱戀。他不羈的外表,他粗魯中的溫柔,他的口才,徹底征服了她。她連他的身世、住處、靠什么謀生,如此之類的基本資料都沒有了解的興趣。她被愛火燃燒著,從來沒有體驗過的激情,教她處于半醉的狀態。
她還和父母同住,母親單從她出門前挑衣服和化妝的反常姿態,就發現她有了“心上人”。父親出面和她談,開明地予以祝賀,繼而旁敲側擊,打聽“他”的底細。她聳聳肩,說,我光知道我愛他,他愛我,其他的?不曉得。父親急了,出馬偵查,很快起了他的底:是無家可歸者,有酗酒和**的惡習。怕女兒不信,聘請私家偵探,偷**下他和一群流浪人鬼混的照片。繼而與女兒攤牌。女兒噘噘嘴,說:“我可以讓他改好。”“你,憑什么?”“憑我的愛!”
父母苦苦勸告,沒用。把女兒的同學和表姐妹請來當說客,沒用。最后,父母在她花枝招展地赴約,即將跨出家門時,提出最后通牒:兩條路,要么和他一刀兩斷,要么和父母斷絕關系。你想清楚,選第一條,就留在家;選第二條,從此不準回來。女兒毫不含糊地甩身離開。高傲的高跟鞋橐橐遠去,每一下都踩在父母的心尖。一去沒了下文。父母間接打聽到,女兒正常上班,放心冷戰下去。
一個月后,女兒跌跌撞撞地回到家。原來,她與吉他手私奔的日子,由她出錢租下廉價客棧,算是開始蜜月。他平時還算正常,一旦喝高或**,那就變成野獸,咆哮,怒罵,掌摑。可憐她,從父母的掌上明珠變成卑賤的奴隸。最后一次,她被打倒在地,不省人事,醒來以后,看他爛醉如泥,便撥電報警。警察上門,把他逮走。她大夢初醒,坐警車回到父母的家。
她拿出鑰匙打開門,捂著臉進去,父母迎上來,她沒說一句話,上樓去,在自己的臥室躺下。父母進去,看她臉上的傷處,明白一切。幾天以后,她心情終于平靜下來,下樓和父母一起吃飯。兩口子不敢多說話,要問,也只是:“喜歡這個菜不?”
這在美國土生土長的年輕人,以獨特的方式完成從“出走”到“上樓”的蛻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