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緊盯“三類人員” 。即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等重點崗位人員,堅持“考核過關、合格上崗”,分步對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開展安全生產和應急管理知識考核,對考核不合格的,責令限期補考;對補考不合格的,列為重點執法對象,并視情責令更換人員,著力提升企業負責人的安全意識、法律意識和管理能力
二、緊盯“三個重點”。即重大安全風險、重大事故隱患、重大危險源。明確企業每一處重大危險源的主要負責人、技術負責人、操作負責人,從總體管理、技術管理、操作管理全方位對重大危險源實行安全包保,做到重大危險源安全風險管控責任可查詢、可追溯。
三、緊盯“三個環節”。即全員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特殊作業管理、變更安全管理。督促指導35家重點企業建立全員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企業負責人、各車間、各崗位的安全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職責,并通過現場提問、現場操作、現場演練倒查從業人員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履職情況。重點督促企業加強人員、設備、物料、工藝等變更管理,加強對變更后新風險的辨識管控,實現從“沒想到、不知道”到“提前想、全知道”的轉變。堅持“一事雙查、一案雙罰”,重點整治動火、受限空間特殊作業管理不規范等同類隱患反復出現的違法違規行為,在處罰企業的同時,依法追究一線崗位直接負責人、部門管理負責人直至企業主要負責人的法律責任。(董彥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