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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支付違約金需滿足三個條件
重慶捷恒律師事務所李力律師告訴記者:法律規定,在勞動關系中,只有服務期和競業限制兩個內容可以設定勞動者的違約金,勞動者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
實踐中法院判斷服務期違約金是否能得到支持有三個條件,第一,必須是專項培訓,普通的如入職培訓、基本工作基本技能培訓是不能約定服務期和違約金的;第二,該培訓必須是花費了較大金錢和時間,例如外聘專業人員、導師,集中培訓一周一月之類;第三,雙方事先簽訂了相關協議,約定了違約金數額。因此,如果勞動者從事專業技能工作,就可能碰上服務期的條款或協議,勞動者可以根據相關規定判斷培訓是否屬于法律規制的范圍,同時注意服務期條款協議的內容并與單位進行協商。已經簽訂了相關條款協議的,注意提前解除勞動合同帶來的需要支付違約金的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