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剛過去的這個春節假期里,阿森沉浸在巨大的悲痛之中——妻子阿漩產后入住廣東馨喜月母嬰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萬江分公司(萬江店)(以下簡稱“馨喜月月子中心”),次日獨自外出投湖輕生。對于該月子中心的管理,他很憤怒,“我妻子出走過程中,樓層保安不知所終,但服務手冊中寫明‘有嚴格的安保系統’‘保安24小時值班’!”
事發后,萬江街道衛健、公安等部門已組織家屬方與月子中心進行調解。2月10日,馨喜月月子中心有關負責人回應羊城晚報記者稱,該中心從未推諉責任,但家屬方不同意給出的賠償方案,建議雙方走法律途徑解決此事。
家屬怒斥:月子中心未履行安保承諾
馨喜月月子中心位于南華國際酒店附樓,穿過該中心的一道玻璃門就是南華國際酒店大堂,從酒店大堂刷卡乘坐電梯可直達15樓。阿漩生前所住的1526房就在這一樓層,房間內的擺設仍保持原樣。
據家屬方介紹,1月13日,30歲的阿漩在東莞市人民醫院生下女兒。1月15日17點左右,在家婆的陪同下,入住馨喜月月子中心1526房。寶寶出生后因自主呼吸困難、血氧低,被轉送到廣州市婦女兒童醫療中心救治。“這個事情使得阿漩在生育后情緒低落,壓力很大。阿漩的情緒和壓力問題,月子中心是非常清楚的,家屬也對月子中心作了足夠的提示。月子中心理應按協議約定,對產婦進行心理疏導,但月子中心沒有安排任何心理疏導。”
“1月16日上午,阿漩打電話給家人,表示有很大的心理壓力。家人非常緊張,一邊打了很多個電話給月子中心的總臺,一邊前去探視,可是意外仍然發生了。”家屬方說,1月16日12點半,阿漩穿著月子中心的貼身衣物,披著一件外套就從月子中心跑了出去。在她出走過程中,樓層保安不知所終,沿路工作人員無一人詢問勸阻。“我們發現阿漩失蹤后焦急萬分,打電話催促月子中心趕緊找人,并且報了警。月子中心沒有向我們提供視頻監控,我們無法確定阿漩行蹤。14點10分,警方來電告知了阿漩的手機定位。等我們找到她的時候,一切都已經晚了。她打車去十幾公里外的水濂山水庫投湖,永遠地離開了我們。”
過去的二十多天,阿森深陷痛苦與思念。2月10日,面容憔悴的他來到馨喜月月子中心,拿著一本服務手冊怒斥工作人員:“為何沒有按協議約定進行心理疏導?為何沒有心理疏導預案?為何產婦外出沒有履行安保承諾?”
記者打開服務手冊,“馨喜月|安保服務”一頁寫著“有嚴格的安保系統,出入口24小時有監控,并有保安24小時值班”。
阿漩的姐夫彭先生說,阿漩生性單純,此前一直情緒正常。“她自盡的念頭是寶寶出生后的不良情況影響而造成的。目前,寶寶經過治療已無大礙。”
記者走訪:電梯口張貼外出登記告知書
2月10日上午,記者來到南華國際酒店15樓,電梯間設著一個保安臺,一名保安正在值守。彭先生向其詢問1月16日中午為何無人值守,對方回答稱“當天交班”。
15樓電梯間的墻上張貼著一則《馨喜月月子中心寶媽外出登記告知書》,里面寫明“若您有外出計劃,請至少提前2小時告知您的專屬客服或護理人員”,落款日期為“2025.1 示”。彭先生表示,這則告知書是在阿漩出事之后才貼上去的。
對于阿漩輕生一事,馨喜月月子中心已于1月24日,在網上發布了《事件信息披露》,內文寫有“寶媽入住當晚,我司工作人員與寶媽及其家人的溝通順暢,未見有異常的情緒波動。”“2025年1月16日15:30左右,我司獲悉,羅小姐乘車前往南城水濂山水庫后,與家人電話溝通,發信息留下遺言后,投湖輕生。”
馨喜月月子中心有關負責人告訴羊城晚報記者,該中心對寶媽的離世深感惋惜,也理解家屬的情緒,正在積極配合萬江街道有關部門的組織協商。“我們這邊有沒有責任?對此,我們從來沒有否認過。我們給出了賠償方案,對方不滿意。建議走法律途徑解決此事。”
律師說法:月子中心應承擔相應責任
廣東莞彰律師事務所律師李召明認為,此事件中,馨喜月月子中心未能履行服務合同中的心理疏導及安保義務,存在過錯,應承擔相應違約或侵權責任。家屬選擇月子中心時,在充分了解服務內容并簽訂詳細合同,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的同時,應關注其內部管理及服務細節。
李召明建議,家屬應依法理性表達訴求,通過協商解決此事。協商不成,可通過法律途徑維權,要求馨喜月月子中心承擔賠償責任,并加強內部管理,避免類似事件再次發生。
文、圖|記者 文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