眨眼間,我已經15歲了。但是我一點都不開心,因為我從出生到現在都沒見過父母。第一次見到我媽的時候,我滿心歡喜,想和她一起睡,可是我媽毫不留情地把我踢下床,我爸這時候回家了。
但我萬萬沒想到,在我6歲生日的時候,他們會送我這樣的禮物。他們選擇在我生日那天離婚。我真的不明白他們為什么要這樣對我。年輕的時候,我以為是我做錯了什么,所以他們才會離婚。然后我就開始很努力的學習,一直在年級排名上名列前茅,直到小學畢業,但是他們從來沒有看到我的努力。初中以后,我開始放棄堅持。
我開始自暴自棄,自憐自艾。直到我被確診為系統性紅斑狼瘡和光敏,他們才看到我,想起他們是我的父母。我真的很累。現在的我驕傲,叛逆,目中無人。父母開始怪我不懂事,不理解他們,可是他們理解我嗎?我現在真的和他們分開了。我該怎么辦?未來何去何從?
前孫子和后國王,
苦和酸自己來嘗。
誰知道老板孫,
鐵環就像牽?;ō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