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們沒有認知意識的時候,其實是我們最容易接受一個想法的時候。當我們把一個想法保留下來,代代相傳,它就被賦予了一個全新的名字:真理。 或者說如果有這樣一群人想要打破這種持久的平衡,那么他們就會制造另一場思想暴動。當一種意識形態引領無數種意識形態形成一種全新的理念時,它就被賦予了一個新的名字:自由的真理。
什么是自由?什么是平等?什么是平等?一張嘴就是一個答案,一個答案就是獨立人格的發揮。它以獨立人格為基礎,與所謂的言論相交融,以自我意識為驅動,以道德規則為界定,散在“所謂規則”之外,不受“衡量”。是自由,是平等,兩者要相見,不影射事物的好惡,永遠平等對待一切事物。
從此有了自由思想。思想不應該墨守成規,理性促進個性發展。觀點千條,想法千條。如果思想有個性但沒有“度”,其實是“所謂自由的極端” 這樣思想就不能稱之為“思想自由,人格平等”,就會出現利己主義的平衡,甚至思想也變成了“沒有靈魂的思想”,也就是無拘無束的行尸走肉。
人無完人,事無絕對。所謂自由,無非是在絕對真理下提問,可以為無休止的謊言提供依據。 觀察事物的角度不同,所謂的“絕對真理”也不同,看問題的出發點總會不同,所以認知問題的水平也會不同。 沒有因為觀點不同、意識形態不同而產生的對錯認知,這也是“思想自由”。
作為一個人,如果你像君子一樣對待別人,即使你有思想自由,你也不會在沒有意識到的情況下過了“度”,你會失序而不救自己。 雖然人格是獨立的,但也不失為人們言行的共識(共同遵守的底線)。這就是“有靈魂的思想”。雖然不在傳統規則之下,但卻存在于無形的“衡量”之中。所以沒有絕對的自由,實際上有一種自由的思想,無拘無束,其樂融融。
一次次否定,一次次自救,合適的距離不是一朝一夕就能找到的。當你與不同環境的人相處時,你的意識形態會一次又一次的變化,你最終會找到“自我意識的自由”,而不是“極端的自我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