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很多人都習慣在觀看影視劇后去網絡平臺上進行打分和點評,這也方便為還沒有觀看的網友們提供參考。但是,大家聽說過影視劇還未播出,網上就已經有大量評分出現的情況嗎?日前,就有兩部影視劇接連出現了“超前點評”的荒誕一幕。(12月14日中國青年網)
某古裝劇還沒在互聯網平臺上線,打分平臺卻有大量評分在原定上線時間集中涌入;某部懸疑網劇女主演尚未登場的前兩集播出后,網絡社交平臺就涌現了大量質疑其演技、臺詞的論調和短評……與其說這些評論者是“未卜先知”,倒不如說他們是“有速之客”,這種“超前點評”的把戲只不過是“網絡水軍”在作怪。
科技催生了各種新的工作、生活方式與問題解決方案,大數據信息技術甚至成為評價文藝作品的依據之一,尤其是一些主要依賴互聯網傳播的新媒體文藝作品,通過收集多個維度的數據信息,用所謂瀏覽量、轉發量、互動數、付費收益、星級評分等作為評判文藝作品質量水準的重要標準。如果正常操作、合理運用、客觀處理,也不失為一種有效、有力、有利的方式,無可厚非。
問題是,有些影視制作發行單位出于利益的考量,面臨競爭的壓力,常常會劍走偏鋒、腳踩紅線,雇傭“水軍”進行“打榜”“漲粉”“沖票房”“上熱搜”,通過“自帶節奏”“狂刷數據”,達到炒熱自己、推銷作品的目的,或者達到抹黑同類、貶低同業的效果。只是,這些刻意刷出來的數據,顯然無法體現文藝作品的真實質量,也無法代表廣大公眾的真正意愿,只是淪為撈取社會評價資本、獲得廉價收視率和票房的工具。
如此說來,這種“超前點評”的現象、“水軍”刷分控評作派,顯然是文藝功利孕育的“怪胎”,嚴重破壞了文藝評論的生態環境,損害了網絡文藝評論的公信力,甚至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必須依法予以堅決整治。
中央宣傳部、國家廣播電視總局等五部門聯合印發的《關于加強新時代文藝評論工作的指導意見》中指出,要加強文藝評論陣地建設,用好網絡新媒體評論平臺,健全完善基于大數據的評價方式,這對文藝評論的評價方式給予了明確的指導。國家網信辦開展的“清朗”專項行動,其中一項內容就是重點整治刷量控評行為,彰顯了有關部門堅決治理此類不良網絡行為的態度。
因此,一方面,有關監管部門要對“超前點評”等“控評”行為保持“零容忍”,發現一起打擊一起,尤其是注重利用技術管控手段,對此類行為實行信用聯合懲戒,給予限權或者封號。而有關藝術制作發行單位和網絡平臺也要增強法治觀念、規則意識和誠信自覺,摒棄功利思想,不給網絡評分等摻雜“水分”。這樣,才能還網絡一片純凈,讓藝術變得純粹。(舒愛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