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時候總覺得太依戀某樣東西。
以至于在密切關注的過程中,我失去了以前的自己。
我會變得不開心,不快樂,敏感,多疑,易怒。這些不是以前的自己。與以前的自我相比,現在的一切甚至是瘋狂的,類似于神經病,無可救藥。
其實也不是沒希望。只是在內心深處,我失去了對某些事情的冷漠看法。
比如愛情。
我甚至認為,一切擾亂了我生活的事情,都是某種情緒的直接表現和表達,但也許它們只是一些不確定因素造成的幻覺。
在你完全失去理智之前,它們會慢慢吞噬你的心智,而你卻幾乎毫無察覺,甚至樂此不疲。
我想這可能是我的執念,一種某人無法輕易放棄的執念。我會在這一刻不假思索地對未來許下各種誓言,但這些都不是用靈魂許下的承諾。即使不能被時間驗證,也不會有人追究,甚至別人也懶得去折磨他們。
所以很多時候,只是我們的執念,我們的一廂情愿,我們的孤獨,我們的幼稚甚至搞笑的談吐。
沒有比這更糟糕的詞來形容了,因為這的確是一種荒謬的堅持,類似于執念。
很多年后,也許不是很多年后,一年后,你可能會覺得幼稚。
反正肯定會這樣,只是現在看不清楚,想不通,跳出來清醒一下。
所以我心里猜測,這可能是有些不甘心。
她不愿意這樣,不愿意現狀局限于此,不愿意別人說你就是這樣,不愿意一切看起來不可能,你卻認為可能。
也許真的不可能。
我們的人生,大多只是偶然的交錯,就這樣穿梭滲透到彼此的世界里,以為那些慈悲的安慰或理解,就是這輩子像勿忘我一樣的承諾,好可笑,好無奈。
其實感情能帶來的是30%的快樂和70%的折磨。
我們在這種痛苦和快樂中掙扎,最后,我們喜極而泣,卻無言的互相照應。
我們一直沒有跳出這種思維,站在一些類似哲學家的角度去思考快樂和痛苦的來源,是生活所迫,還是彼此痛苦。
放下執念,就輕松了;放不下的執念,只能是痛苦。
如果不渴望太多,怎么會對生活束手無策呢?
感覺有時候是對的,因為確實是對的。
而且有時候真的是錯的,因為真的是錯的。
如果能看清楚,就能走出來;看不清楚就出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