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會一步步向前發展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場合越來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我們該怎么擬定制度呢?
特種設備管理辦法 1
特種設備管理辦法
1目的
為加強特種設備和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符合法律法規要求,避免事故的發生。
2范圍
適用于公司所有的特種設備和特種作業人員的管理。
3職責
3.1
人事行政部負責聯系特種設備的檢測,負責安全閥的校驗與維修。
3.2
質量部負責全公司內壓力表校驗。
3.3
人事行政部負責組織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取證和復審培訓工作。
3.4
各部門負責安排員工參加相應的取證和復審培訓。
3.5
各部門對本部門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工作負責。
3.6
各部門對本部門特種設備依安全操作規程使用負責。
3.7
各部門負責對本部門所屬的特種設備進行日常維護保養和定期檢查。
4內容
4.1 定義
4.1.1 特種設備:是指由國家認定的,因設備本身和外在因素的影響容易發生事故,并且一旦發生事故會造成人身傷亡及重大經濟損失的危險性較大的設備。公司現有的特種設備有:起重機、電梯、叉車、壓力容器。
4.1.2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指特種設備的作業人員及相關管理人員。公司現有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包括:壓力容器工、叉車司機 和特種設備管理人員。
4.1.3
特種作業人員: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
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稱為特種作業人員。公司現有的特種作業人員包括:電工作業和危險化學品作業。
4.2
使用特種設備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4.2.1
使用具有相應資質單位制造的特種設備和委托有資質的單位安裝、維修和改造特種設備;并要求對方提供安全性能參數和可靠的質量保證及有關證明,如產品合格證、質量證明書、監檢證明和設計圖紙;
4.2.2
各使用部門應對新購進特種設備進行到貨檢驗,并簽收相關資料,設備部電氣工程師負責特種設備進行安裝后的驗收和年檢工作;
4.2.3
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在規定期限內到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申請注冊登記,取得特種設備使用證或者安全檢驗合格標志后,方可將特種設備投入運行;
4.2.4
設備部電氣工程師建立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和維修保養制度,對設備進行經常性維修、保養和定期檢測,及時消除事故隱患,制定事故應急防范措施;
4.2.5
設備部電氣工程師應建立《特種設備臺賬》,完善運行及檢查記錄并由專人填寫;
4.2.6
對在用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在規定期限內向具有法定資質的檢驗機構申請定期檢驗,未經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不得繼續使用。
4.2.6.1
壓力容器檢驗周期是六年,附件安全閥檢驗周期一年,壓力表為半年;叉車檢驗周期為一年;各類氣瓶的檢驗周期,不得超過下列規定:
a.盛裝腐蝕性氣體的氣瓶,每二年檢驗一次。
b.盛裝一般氣體的氣瓶,每三年檢驗一次。
c.液化石油氣瓶,使用未超過二十年的,每五年檢驗一次;超過二十年的,每二年檢驗一次。
d.盛裝惰性氣體的氣瓶,每五年檢驗一次,并做好記錄。
4.2.6.2
叉車每年檢測一次。
4.2.7
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使用單位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安全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4.3
特種設備的過戶、停用管理
4.3.1
特種設備過戶使用應當由原使用單位到原注冊登記機構辦理注銷手續后,由過戶后的使用單位向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申請注冊登記。特種設備跨地區使用的,使用單位在使用前應當到使用地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備案。對達到使用 檢
驗周期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提前向使用地特種設備檢驗機構申請檢驗;
4.3.2
特種設備因故暫停使用半年以上,使用單位應當到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辦理備案手續。啟用停用一年以上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進行檢驗,檢驗合格后,方可繼續使用;
4.4
特種設備的報廢管理: 在用特種設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報廢:
4.4.1
超過國家標準、行業標準或者技術規范規定的壽命期限要求的;
4.4.2 經檢驗不能保證安全運行又無維修價值的;
4.4.3
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對報廢的特種設備進行破壞性處理,并向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辦理有關注銷手續,對未進行破壞性處理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應當現場監督其進行破壞性處理。
4.5
叉車的日常使用參見《叉車安全管理規定》
4.6
壓力容器使用安全:
4.6.1
氬氣、二氧化碳瓶、氮氣瓶等應分類存放,并配備齊全防震圈、瓶帽,而且存放區要有明顯標識,空瓶與滿瓶不得混放;
氣瓶使用時要固定好、防止曝曬、遠離明火,兩瓶之間的距離要滿足安全距離;氬氣、二氧化碳瓶、氮氣瓶用完后及時返 回供應商,以舊換新。
4.6.2
壓力容器一定要輕裝輕卸,防止撞擊,搬運可用橡膠輪胎的搬運車,以防止劇烈震動。
4.7
特種設備發生事故時,要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并做好現場調查,查清事故原因。
4.8
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管理
4.8.1
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嚴禁無證操作。
4.8.2
人事行政部負責對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建檔。
4.8.3
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要按規定定期復審,確保證件有效。如復審體檢時發現有職業禁忌癥要及時通知本部門和人事部。由本部門和人事部負責安排換崗。
4.8.4
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作業時嚴格遵守相應的安全操作規程。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
5相關文件和記錄 [特種設備臺賬] [設備點檢表] [特種設備操作及特種作業人員清單]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2
有關特種設備的事故基本都發生在使用過程中,因此,使用過程的安全管理是特種設備的管理重點。特種設備使用部門(工段)必須對特種設備使用和運營的安全負責。按照相關要求,做好使用過程的管理工作。嚴格遵守《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規定。
一、特種設備的選購
特種設備的選購,除滿足生產要求外,根據有關規定,必須保證安全要求,選購必須進行嚴格審查,保證產品質量符合出廠標準,同時達到使用和安全要求。必須使用符合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特種設備。購置的特種設備必須附有以下相關文件:
(1)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
(2)產品質量合格證明。
(3)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
(4)監督檢驗證明等文件。
二、特種設備的安裝
1、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單位必須經省、直轄市、自治區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許可,并具備下列條件,方可從事安裝,改造、維修等工作。
(1)有與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相適應的專業技術人員和技術工人。
(2)有與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相適應的生產條件和檢測手段。
(3)有健全的質量管理制度和責任制度。
2、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的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將擬進行的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情況書面告知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告知后方可施工。
3、安裝、改造、維修竣工后,施工單位應當在驗收后30日內將有關技術資料移交設備維護部。設備維護部應當將其存入該特種設備的安全技術檔案。
4、特種設備的安裝、改造、重大維修過程,必須經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核準的檢驗檢測機構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監督檢驗;未經監督檢驗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三、特種設備的使用
1、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內,應向市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登記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2、設備維護部應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安全技術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1)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書、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2)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3)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4)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5)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3、特種設備使用部門(工段)應對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并定期自行檢查。
4、設備維護部應組織維修人員對在用特種設備每月進行一次自行檢查。并作好檢查記錄。
5、在對特種設備進行自行檢查和日常維護保養時,發現異常情況的,應當及時處理。
6、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
7、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8、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使用部門(工段)應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9、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使用年限,應及時予以報廢,并應當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
特種設備管理辦法 3
第八章
特種設備的管理制度
8.1 特種設備的管理包括:鍋爐、壓力容器(儲氣罐、分離器、各類氣瓶)、壓力管匯、電梯、起重設備、靜電接地及避雷裝置等設備(裝置)的管理和安全監察。特種設備的設計、制造、購置、安裝、使用、維護保養、改造、檢驗和報廢等必須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特種設備安全法》和《玉門油田分公司特種設備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
8.2 公司設備管理部門應設兼職技術干部負責特種設備的統一管理,安全監察部門負責對所屬特種設備進行安全監察。油田技術檢測中心負責對特種設備進行周期檢驗。特種設備的管理實行油田主管部門和省地技術監督部門或勞動部門雙重管理。
8.3鍋爐壓力容器管理 8.3.1引用標準和政策規定
a)TSG 21-2016
固定式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 b)TSG G0001-2012 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 c)GB/T 1576-2008 工業鍋爐水質;
8.3.2使用鍋爐應向當地勞動部門辦理鍋爐設備的登記使用證手續。使用單位必須對每臺鍋爐、壓力容器進行編號、登記、建立設備檔案。嚴格執行特種設備周期檢驗制度。還應該將數量統計上報主管部門和當地勞動部門備案。8.3.3壓力容器分類(一)第一類壓力容器
低壓容器(第(二)、(三)款規定的除外)。
(二)第二類壓力容器(下列情況之一,第(三)款規定的除外):(1)中壓容器;
(2)低壓容器(僅限毒性程度為極度和高度危害介質);
(3)低壓反應容器和低壓儲存容器(僅限易燃介質或毒性程度為中度危害介質);(4)低壓管殼式余熱鍋爐;(5)低壓搪玻璃壓力容器。
(三)第三類壓力容器(下列情況之一):(1)高壓容器。
(2)中壓容器(僅限毒性程度為極度和高度危害介質);
(3)中壓儲存容器(僅限易燃或毒性程度為中度危害介質,且pV大于或等于10MPa·m3);(4)中壓反應容器(僅限易燃或毒性程度為中度危害介質,且pV大于或等于0.5MPa·m3);
(5)低壓容器(僅限毒性程度為極度和高度危害介質,且pV大于或等于0.2MPa·m3);
(6)高壓、中壓管殼式余熱鍋爐;(7)中壓搪玻璃鋼容器;
(8)使用強度級別較高(指相應標準中抗拉強度規定值下限大于等于540MPa)的材料制造的壓力容器;
(9)移動式壓力容器,包括鐵路罐車(介質為液化氣體、低溫液體)、罐式汽車、[液化氣體運輸(半掛車)、低溫液體運輸(半掛車)、永久氣體運輸(半掛車)]和罐式集裝箱(介質為液化氣體、低溫液體);(10)球形儲罐(容積大于等于50m3);(11)低溫液體儲存容器(容積大于5m3)。
8.3.4壓力容器的定期檢驗周期,應根據《玉門油田分公司特種設備管理辦法》。每年進行一次外部檢驗,每三年進行一次內外部檢驗,每六年進行一次全面檢驗。經檢驗安全等級判定為5級的壓力容器應報廢停用。壓力容器的安全閥應每年校驗一次。
8.3.5起重設備定期檢驗周期,應根據《玉門油田分公司特種設備管理辦法》。每年進行一次全面檢測。檢測提出的問題應積極組織整改,經局檢測中心復查合格后方可使用。檢驗結論判定為停用的起重設備嚴禁使用。8.3.6 壓力容器外部檢驗項目
a)容器的防腐層、保溫層、銘牌及各部連接螺栓緊固完好。b)容器外表有無裂紋、變形、局部過熱等不正?,F象。
c)容器的接管焊縫、安全閥等有無泄漏,安全附件是否齊全、靈敏、可靠。8.3.7 壓力容器內外部檢驗項目 a)包括外部檢驗的全部項目
b)容器內外表面,開孔接管處有無介質腐蝕或沖刷磨損等現象。
c)容器的所有焊縫、封頭過渡區有無裂紋,并進行磁粉、著色表面探傷或采用10倍放大鏡檢查。
d)筒體、封頭等通過上述檢驗后,若發現內外表面有腐蝕等現象時,應對有懷疑部位進行多處壁厚測量。測量的厚度如小于設計壁厚時,應重新進行強度核算,并提出可否繼續使用的建議和降低許用最高工作壓力,并做出檢驗報告。e)容器內壁如由于溫度、壓力、介質腐蝕作用有可能引起金屬材料金相組織或連續性破壞時(如脫碳、應力腐蝕、晶間腐蝕、疲勞裂紋等),在必要時還應繼續進行金相檢驗和表面硬度測定并作出檢驗報告。
8.3.8壓力容器全面檢驗的項目
a)外部檢查和內部檢驗的全部項目。
b)對主要焊縫(或殼體)進行無損探傷抽查,耐壓實驗。c)屬于下列情況之一的容器,在投入使用前,應作內外部檢驗。d)停止使用二年以上,需要恢復使用的容器。e)由外單位拆卸調入將安裝使用的容器。
f)改變或修理容器主體結構,而影響強度的容器。
g)壓力容器殼體及受壓元件不得有裂紋存在,經內外部檢驗發現有嚴重裂紋的容器,公司設備管理部門應執行檢測報告判定的處理意見。8.4 鍋爐管理 8.4.1 所使用的鍋爐必須按《鍋爐使用登記辦法》的規定,在地區(或?。﹦趧硬块T取得鍋爐使用登記證。
8.4.2 使用鍋爐的單位,必須做好鍋爐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停爐后、點爐前),做好安全閥和壓力表的校驗工作(每年一次),組織做好鍋爐設備的檢測工作。
8.4.3 鍋爐操作人員應持相應級別的操作證。鍋爐運行時,值班人員應執行崗位責任制,嚴格勞動紀律,不得擅自脫崗,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鍋爐壓火以后,應保證鍋爐壓力不回升。以防止負荷突變發生事故。
8.4.4嚴禁在有壓力或鍋爐水溫度較高的情況下,修理鍋爐受壓元件,以防止汽、水噴出傷人。
8.4.5運行的鍋爐每年由地區鍋檢所進行一次檢驗,并出具檢驗報告。
8.4.6 安全閥、壓力表及低水位連鎖保護裝置應符合規程要求,靈敏可靠。有定期校驗記錄。為防止安全閥的閥芯和閥座粘住,應定期對安全閥做手動或自動排汽或排水。
8.4.7使用鍋爐的單位應根據鍋爐型式及本地區水質情況等,按照GB/T 1576-2008《工業鍋爐水質》,應有水處理措施并達到鍋爐水質標準。
8.4.8鍋爐運行中,遇到下列情況之一時,應立即報告隊領導和公司安全、設備部門。并采取措施停爐。
a)水位表里看不見水位時。b)給水設備全部失效。
c)所有水位表、壓力表、安全閥,其中有一種全部失效。d)鍋爐元件或爐墻損壞,嚴重威脅鍋爐安全運行。e)緊急停爐應著重防止事故擴大,具體步驟如下: ①先關鼓風機,后關引風機。②清除爐排上的燃料。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4
一.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特種設備的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
二.本廠購買.使用的特種設備,必須貼合國家或行業規定的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并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主管部門登記。
三.對在用的特種設備要進行經常性的日常維護和保養,車間或班組至少每月要進行一次檢查,或按國家和行業有關的時間規定,進行維護保養.檢查.做好記錄。并由有關人員簽字,發現異常情景,應當及時處理或上報廠部。
四.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五.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發現異常情景,必須及時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六.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或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的應當予以報廢,并向有關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
七.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安裝.改造.維護.操作必須由有資質的單位或有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進行。
八.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其它不安全因素,應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報告。
九.本廠設備管理部門要建立特種設備技術檔案,資料包括:特種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證明書等文件及安全技術資料的設備的定期檢驗和自查記錄;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5
特種設備管理制度
XXXX年04月15日
為保證本單位正常經營工作順利進行,落實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加強對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確保設備安全運行,為本單位的發展提供合法、安全、可靠、經濟、有效的硬件設施設備保障,使設備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統化、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的軌道,依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法規、規范的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為保證本單位使用的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規定,內容如下:
特種設備安裝前,先確定具有國家相應安裝許可的單位負責安裝工作,開工前應照規定向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辦理開工告知手續。任何部門不得擅自安裝未經批準的特種設備。安裝完成后,應向有關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申報驗收檢驗。
2、對各類特種設備進行注冊登記。
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向市、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辦理注冊登記。登記標志以及檢驗合格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3、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應明確所有設備的安裝位置、使用情況、操作人員、管理人員及安全狀況,并負責制定相關的設備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4、特種設備檔案資料的管理。
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是為特種設備安全運行提供技術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術文件。各相關責任人均應給予高度重視和妥善保管。當需調閱特種設備技術檔案資料時,檔案管理責任人應嚴格照章辦事,履行調用借閱手續并由相關領導審批后,方可交給資料借閱人。
特種設備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書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等;特種設備運行管理文件包括: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運行記錄);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等。
5、特種設備使用制度
特種設備使用部門的各級管理人員,應具有安全生產意識和特種設備使用管理相關知識,加強特種設備使用環節的安全管理工作。各設備使用地點、場所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嚴格履行出入人員登記手續,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一律按規定登記進入。
凡進入危險場所其他人員進入,應由本單位或部門負責人批準,并在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等陪同下進入,進入后嚴格遵守相關制度,不得操作特種設備。其他人員不得進入上述地點、場所。
依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規定,特種設備的作業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應經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相應特種設備的作業或管理工作。嚴禁安排無證人員操作特種設備,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現象。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設備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和部門安全負責人報告。
各設備使用部門應當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條件審核,保證作業人員的文化程度、身體條件等符合有關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并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知識。培訓應做出記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資格證書到期前三個月,應提出復審申請,復審不合格人員不得繼續從事特種設備的作業。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操作規程可根據法規、規范、標準要求,以及設備使用說明書、運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項等內容制定)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①、設備運行前,做好各項運行前的檢查工作,包括:電源電壓、各開關狀態、安全防護裝置以及現場操作環境等。發現異常應及時處理,禁止不經檢查強行運行設備。 ②、設備運行時,按規定嚴格記錄運行記錄,按要求檢查設備運行狀況以及進行必要的檢測;根據經濟實用的工作原則,調整設備處于最佳工況,降低設備的能源消耗。 ③、當設備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停止運行,同時立即上報主管領導,并盡快排除故障或搶修,保證正常經營工作。嚴禁設備在故障狀態下運行。
④、因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動作,造成設備停止運行時。應根據故障顯示進行相應的故障處理。一時難以處理的,應在上報領導的同時,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對故障進行排查,并根據排查結果,搶修故障設備。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況下強行送電運行。
⑤、當設備發生緊急情況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時,操作人員應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離操作現場,防止發生人員傷亡。
各使用部門應加強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對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相關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檢修,填寫檢修記錄,并按規定時間對安全附件進行校驗,校驗合格證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安全附件的顯著位置,更換下來的合格證送交生產部備案。
按照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滿前30天,向相應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各設備使用部門應予以積極地配合、協助檢驗檢測機構做好檢驗工作。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根據特種設備檢驗結論,通知各使用部門做好設備及安全附件的。維修、維護工作,以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狀況等級和使用要求。對設備進行的安全檢驗檢測報告以及整改記錄,應建立檔案記錄留存。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組根據設備使用情況,定期(至少每月進行一次)組織安全檢查和巡視,并做出記錄。各部門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對所屬特種設備的使用狀況進行檢查(但每月不少于一次),發現問題或異常情況應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并及時報告生產部門。
特種設備如存在嚴重事故隱患,或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應及時予以報廢,并由生產部向無錫市特種設備監察科辦理注銷手續。
為了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運行,本單位制定了詳盡的、可靠的、操作性強應急預案,主要內容包括:應急救援組織及其職責;危險目標的確定和潛在危險性評估;應急救援預案啟動程序;緊急處置措施方案;應急救援組織的訓練和演習;應急救援設備器材的儲備;經費保障。應確保在遇到突發事件或意外情況時,能夠迅速控制及疏導人員,防止引發事故。應急預案另行公布,單位定期組織相關人員演練,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演練做出記錄存檔。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組將采取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對各特種設備使用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情況進行檢查,并將檢查結果以書面形式反饋給使用部門。
6、特種設備維護保養制度
加強設備的維護保養,是保證設備安全運行、降低能源消耗、延長設備使用壽命的有效手段,各設備使用部門應認真學習并貫徹落實本制度。根據設備使用的規范要求、使用年限、磨損程度以及故障情況,編制設備的年度、月、日維護保養計劃,明確維護保養工作的開始時間及完成日期,按期完成計劃項目。根據設備運行周期,定期對設備進行檢修。按設備使用情況,進行有針對性的維修和保養。維護保養工作應根據設備的不同部位,編制維護保養項目明細,對易磨損、老化部位實施重點維護保養,及時更換破損、變形部件,保證設備的安全等級和質量標準。在維護保養工作中,摸索設備使用及磨損規律,確定維護保養周期。依據維護保養周期,儲備維護保養工作所需的設備零部件,保障及時有效地實施維修保養計劃。在不影響維修保養質量的前提下,大力提倡修舊利廢。增強設備維修人員節支降耗意識,減少或降低維修保養的物料消耗。維修保
養工作切忌走過場,敷衍了事。應建立設備維護保養檔案記錄,將每次維修情況、維修內容、更換配件情況用文字記錄備案。使維修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系統化,為員工專業技術培訓提供教案。做到心中有數。設備使用部門的管理人員應隨時掌握維護保養計劃的落實情況,并負責監督檢查,使設備維修保養制度化、規范化。
當設備發生故障時,維修人員應迅速趕赴設備現場,根據故障現象,分析判斷故障原因,并針對故障原因實施有效地維修處理。同時,對設備故障點相關部位進行附帶檢查,防止遺漏其它事故隱患。確認排除故障后,交由運行人員啟動設備,待設備運行正常后方能撤離設備維修現場。如果達到了應急預案的預警要求,應迅速啟動應急預案,確保緊急情況得到有效處理,防止故障擴大。
7、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制度。
特種設備發生事故時,必須按國家《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進行處理。特種事故發生后,應立即向上級部門上報,按《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開展救援,嚴格保護事故現場,采取措施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 8、特種設備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資料是特種設備從購入、安裝、使用,直至報廢的全過程的技術資料。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 每一臺特種設備的安全技術檔案須包括如下內容:
特種設備出廠資料(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書、監檢報告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等);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
9、特種設備定期檢驗制度
為貫徹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做好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申報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提前一個月與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預約檢驗時間,確保特種設備在下次檢驗日期到期之前檢驗完畢。特種設備檢驗前,由生產部和其它相關部門按規定做好特種設備檢驗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如:清潔、清洗、檢修以及為安全檢驗而必須采取的安全措施等。特種設備檢驗時,生產部和其它相關部門應在場配合檢驗單位做好檢驗工作。特種設備
檢驗后,由生產部辦理領取檢驗報告的各項手續。對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應停止使用并按照檢驗不合格報告的要求進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再報檢驗機構進行檢驗,經檢驗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特種設備因故停用半年以上,應當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啟用已停用的特種設備,應當到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重新辦理登記手續;啟用已停用一年以上的特種設備,還應當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申報檢驗。檢驗報告應該及時交由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人員歸納存檔,由使用部門負責起重機械檢驗合格標簽的更換。
XXXX年4月15日
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制度 6
第一條所有設備屬國有資產,全校職工人人有責任愛護保管。
第二條新購設備必須經過驗收,嚴把質量關。設備到貨后,及時組織安裝、調試、驗收,經檢驗人員簽署驗收報告的儀器設備才能投入使用。
第三條設備維護責任到人,負責定期檢查、維護、維修和保養,確保設備安全正常使用。每個操作人員必須做到嚴格遵守操作規程,嚴格交接手續。非使用保管人員使用設備,必須經過培訓。(設備借用登記表見附件1)
第五條如儀器設備發生故障或損壞,要作好記錄、及時報告,并認真查清原因。凡屬使用者違反操作規程而引起的故障或損壞,應由使用者負責排除或修復,并承擔所需的費用,如不能修復,由使用者負責賠償。
第六條建立設備檔案(設備檔案表見附件2)。主要包括以下內容:設備名稱、生產廠家及型號、序列號、收到日期與啟用日期、保管人員、儀器操作說明書及有關技術資料、損壞和故障記錄、維修及校驗報告等。由各設備管理人員進行登記,由中心指定專人管理檔案。每臺設備建立專門檔案。
第七條對多年不用或已損壞并無修復價值的設備要主動通報,經確認后,按積壓或報廢設備處理。
第八條對丟失的設備,一經發現要立即匯報,認真查找。如不能找到,應說明原因,并追查有關責任者。
第九條定期(3個月——半年)對設備的使用、管理及保養進行檢查。對于嚴格執行操作規程,精心維護保養,在設備管理中表現突出的個人予以表揚或獎勵。對由于責任心不強,違反操作規程或管理不善、玩忽職守而使儀器設備發生嚴重故障、損壞、丟失、提前報廢者,按其情節程度和經濟損失情況給予行政或經濟處罰。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7
一、關于違法行為與事故隱患的界定
對于重大違法行為和嚴重事故隱患,按照國家質檢總局《關于實施《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若干問題的意見》的規定執行。
(一)下列行為屬于重大違法行為:
1、未經許可擅自從事特種設備生產、使用、檢驗檢測的;
2、違章使用特種設備,造成嚴重事故以上事故的(含嚴重事故);
3、發生事故隱瞞不報的:
4、檢驗檢測機構和人員出具虛假、嚴重失實的檢驗檢測結果和鑒定結論,或者從事特種設備生產、銷售、監制、監銷活動的。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認定為嚴重事故隱患:
1、使用非法生產特種設備的;
2、超過特種設備的規定參數范圍使用的;
3、缺少安全附件、安全裝置,或者安全附件而繼續使用的;
安全裝置失靈
4、使用應當予以報廢或者經檢驗檢測判定為不合格的特種設備的;
5、使用有明顯故障、異常情況的特種設備,或者使用經責令改正而未予改正的特種設備的;
6、特種設備發生事故不予報告而繼續使用的。
(三)江蘇省安委會在《關于在全省開展重特大事故隱患普查的通知》中對較大事故隱患、重大事故隱患和特別重大事故隱患,提出了界定意見:
1、較大事故隱患:指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人以下的事故隱患,由縣(市、區)級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負責整改督查;
2、重大事故隱患:指可能造成一次死亡3—9人、經濟損失500—1000萬元的事故隱患,由省轄市人民政府和有關部門負責整改督查;
3、特別重大事故隱患:指可能造成一次死亡10人以上、經濟損失在1000萬元以上的事故隱患,由省安委會辦公室和省有關單位負責整改督查。
(四)不屬于上述界定范圍內的影響特種設備安全運行的缺陷、故障或問題,作為一般事故隱患。
二、特檢機構檢驗發現事故隱患的報告與處理
(一)檢驗中發現特種設備的一般事故隱患時,特檢機構應當以書面形式通知特種設備使用單位限期進行整改。整改期滿,特檢機構對整改結果進行檢查確認并作記錄。特檢機構按月將這一類隱患整改情況匯總報告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對到期尚未整改的,應當及時報告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安全監察機構對特檢機構上報的事故隱患,要及時組織力量,實施安全監察。
(——)特檢機構在檢驗中,對所檢設備檢驗結論為不合格的特種設備,應當及時向使用單位發出《特種設備檢驗意見通知書》,并報告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在《通知書》的“檢驗意見”欄中注明:“該設備不得投入使用”。
(三)特檢機構發現使用單位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隱患時,應當及時以書面形式告知特種設備使用單位,并立即向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報告。對存在嚴重及其以上事故隱患,使用單位拒不整改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應當及時向當地政府和安全生產委員會報告,在政府統一領導下,各有關部門共同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隱患,防止事故發生。
三、沒有使用登記手續的在用特種設備的處理
(一)對于經舉報或檢查發現特種設備未按《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要求辦理注冊登記,擅自將其投入使用的,安全監察機構應當向使用單位發出《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指令書》責令限期改正。按照下列四種情況辦理:
1、對使用登記資料齊全,且符合相關規定的,由安全監察機構責成使用單位向特檢機構申請檢驗,經檢驗合格的設備,可以按規定注冊登記。
2、對使用登記資料不齊全的,由安全監察機構責成使用單位負責補齊資料,并向特檢機構申請檢驗。其中,對設備原始資料缺失的,特檢機構應當增加補充資料所涉及安全性能部分的驗證性檢驗檢測項目,必要時可以作設備整體安全可靠性評價。在使用單位補齊資料,且設備經檢驗合格后,方可辦理使用登記。
3、對由無資質單位安裝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應當責成使用單位選擇具有相應資格的單位進行整改,符合有關規定并經檢驗合格后,辦理使用登記。
4、對不符合使用登記要求,使用單位不能按期進行整改和辦理使用登記的,按《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規定進行處罰并責令停止使用。
(二)對于使用單位主動提出使用登記和檢驗申請的,安全監察機構可不簽發《指令書》。對于資料齊全,且符合相關規定的,可由特檢機構直接安排檢驗,經檢驗合格后,按規定注冊登記;對于資料不齊全的,無資質單位安裝的,按(一)、2和(一)、3條辦理。
(三)特檢機構在檢驗過程中,如發現無資質單位安裝特種設備的情況,應當及時報告當地安全監察機構。
(四)對于可追查的無資質安裝單位,安全監察機構應當依法進行查處。
四、特種設備檢驗周期的確定
特種設備檢驗周期的確定應當嚴格執行相關檢驗規章的規定,檢驗機構和檢驗人員要偏離檢驗規章確定的`檢驗周期,應當符合檢驗機構質量體系文件的要求,并出具書面說明,送交受檢單位,并報當地安全監察機構備案。否則,將按違規檢驗處理。對于分級確定檢驗周期的,一般應當取同一等級中的上限。對失效風險大,且失效后果嚴重的設備,其檢驗周期可以取同一等級中的下限。
五、定期檢驗率的核定
特種設備定期檢驗率按下式核定應檢設備扣除數,包括停用、報廢、經過批準推遲檢驗以及由于各種原因無法進行檢驗的設備數??鄢龜档母黜椂紤斕峁┫嚓P的書面見證,否則,不能扣除。
六、特種設備安裝告知需提供的資料
(一)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第十七條和七十條規定,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的施工單位應當在施工前將擬進行的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情況書面告知直轄市或者設區的市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告知后即可施工。
根據便民原則和屬地管理原則,市級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可以授權當地縣(區)級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接受告知。
(二)施工單位在告知時應當提交以下材料:
1、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告知書一式四份(使用單位施工單位一份,監察機構一份,監檢機構一份);
2、產品質量合格證明或產品合格證;
3、產品制造監督檢驗證書(需要時)或進口產品安全性能監督檢驗報告(需要時);
4、特種設備過戶移裝登記表(過戶移裝);
5、用于制造許可型式試驗的機電類特種設備安裝,需取得省級或國家級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同意后,告知當地質監部門。
(三)接受告知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可以根據不同特種設備類別、施工單位情況和當地實際確定所需的其他告知材料,如:
1、施工單位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和特種設備相關設計、制造、安裝、改造、維修許可證;
2、現場施工作業人員的相關資格證書;
3、工程建設單位與施工單位簽定的施工合同(非施工單位制造的電梯的安裝、改造、維修,施工單位應提供該電梯制造單位的施工委托、同意的合同);
4、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技術資料(設備圖紙、施工平面圖、施工方案、質量保證體系等);
5、經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審核同意的維修、改造方案(修理改造);
6、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根據地方政府規定需要提供的環保、消防、建設部門項目批文等;
7、法律法規和安全技術規范規定的其他資料。
七、關于鍋爐房位置的審查
根據國家質檢總局制定的《鍋爐安裝監督檢驗規則》及其附件《鍋爐安裝監督檢驗大綱》的規定,承擔監檢任務的檢驗檢測機構負責現場核查鍋爐房及鍋爐安裝位置。未經監檢確認,施工單位不得流轉至下一道工序。
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接受安裝告知的目的是便于審查從事活動的有關企業的資格是否符合要求,審查安裝的鍋爐是否為合法制造,安裝方法是否會降低設備的安全性能等。同時也能夠及時掌握新設備的自然情況,便于安排現場監察。告知時一般不對鍋爐房位置進行審查。
八、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
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依據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和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三定”方案規定和《關于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工作職責分工意見的復函》(中央編辦函[**]37號)、《省政府辦公廳關于進一步明確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考核職能的函》(蘇政辦函[**]30號)有關文件內容,所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考核工作均由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組織的特種作業人員的考核工作不包括特種設備作業人員。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調整范圍內的特種設備的作業人員必須持有質量技術監督部門頒發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方可上崗操作。
九、特種設備安全閥校驗工作
(一)具備條件的安全閥使用單位,可以自行進行本單位安全閥的校驗工作,但不得承接外單位的安全閥校驗工作。使用單位從事安全閥校驗的,應當建立健全安全閥校驗的質量管理體系,具有與校驗工作相適應的校驗技術負責人、技術人員,以及校驗裝置、儀器和場地,安全閥校驗人員應當取得《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并向所在地設區市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備案。發生變更時,使用單位應當及時告知備案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
(二)使用單位從事安全閥校驗應當按照TSG ZF001—**
《安全閥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的要求進行安全閥校驗,并按照TSGZF001—**《安全閥安全技術監察規程》附錄E一1、附錄E一2的要求,填寫《安全閥檢驗記錄》,出具《安全閥校驗報告》,并對校驗結果負責。
(三)根據鍋爐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檢驗規章的規定,安全附件是一個重要檢驗項目。檢驗檢測機構在進行在用設備檢驗時,必須按照檢驗規章的要求對安全閥進行檢驗,安全閥沒有按規定檢查、校驗合格的承壓類設備不得投入使用,并由檢驗機構督促限期整改,到期不整改的,檢驗機構應當報告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機構。使用單位自行進行安全閥校驗的,應當將校驗報告提交負責該設備檢驗的檢驗檢測機構,檢驗檢測機構應當將該校驗報告作為安全閥檢驗結果的依據之一,予以存檔。
(四)沒有安全閥校驗能力的使用單位,由經國家質檢總局核準取得安全閥校驗資格的特種設備檢驗機構負責檢驗責任區內的安全閥校驗工作,按照TSG ZF001—**《安全閥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的要求進行安全閥校驗,填寫《安全閥檢驗記錄》,出具《安全閥校驗報告》,并對校驗結果負責。未經國家質檢總局核準取得安全閥校驗資格的任何檢驗檢測機構不得進行安全閥校驗工作。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8
一、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和特種設備的法律、法規的規定、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
二、公司購買、使用的特種設備,必須符合國家或行業規定的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并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主管部門登記。
三、對在用特種設備要進行經常性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廠部或班組至少每月要進行一次檢查,或按國家和行業有關的時間規定,進行維護保養、檢查,做好記錄。并由有關人員簽字。發現異常情況,應及時處理或上報公司。
四、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五、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發現異常情況時,必須及時對其進行全面檢檢、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六、特種設備存在嚴重事故陸患或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的應當予以報廢,并向有關監督臂理部門辦理注銷。
七、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安裝、操作必須由有資質的單位或有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進行。
八、公司設備部門要建立特種設備技術檔案,內窖包括:特種設備的產品合格證明,使用堆護證明書等文件及安全技術資料;設備的定期檢驗和自查記錄;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制度 9
第1章 總則
第1條、目的
1、保證操作人員的人身安全和生產活動的順利進行。
2、保證公司設備的正常運行,防范設備安全事故的發生。
第2條、適用范圍
1、適用于公司各類設備操作的安全管理工作。
2、適用于操作人員對設備的巡視、操作、檢查和維修等常規工作。
第2章 操作設備前的規定
第3條、操作前的準備
1、操作前,操作人員應認真閱讀操作說明,熟悉安全操作規范。
2、操作人員必須了解設備的性能和特點,對于危險環節,有關職能部門應設置明顯的安全標志和安全防范裝置。
第4條、操作人員的紀律。
1、作業前,必須對設備設施的傳動、電器部位的安全防護裝置、輔助材料的安全性進行檢查。
2、作業中,如果發現設備設施的轉動、電器部位發生故障,應立即予以解除。
3、作業中,如果發現輔助材料不符合要求的,應及時更換。
4、作業中,一旦發生事故應首先保護好現場并及時報告,協同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5、操作完畢,應認真擦洗、注油、,保持設備實施處于良好狀態,定期對設備進行保養。
第3章 操作設備中的安全管理
第5條、制定設備安全操作規范
1、生產操作的設備,均應制定健全的安全操作規程、安全技術規程、防火制度和維修保養制度。
2、各種機械設備的調試、安裝、使用和修理均須符合安全要求。
3、新裝、改裝、擴裝和技術革新、技術改造設備項目,必須以安全技術、工業衛生、勞動保護觀點來確定技術方案。
4、設備在試車前應組織有關部門進行檢查,設備和安裝應符合設計規范。
5、新安裝的設備投入生產前必須進行空轉,合格后方能帶負荷試車。
第6條、安裝安全裝置
1、生產過程中容易發生有毒氣體或粉塵,應安裝安全裝置,確保設備的密封性和機械性。
2、因壓力的施壓以及其他部件運行使得人體可能產生傷害的設備,都要為設備設有安全裝置。
第7條、其他安全裝置的設置。
1、高于地面2米以上的開閉裝置、閘板和附屬設備,應有寬度為0。6毫米以上的走臺,走臺上應有該1米以上的堅固、可靠地欄桿。
2、電動機及動力轉動裝置中,人員可能會接觸的部分應安裝堅固的金屬柵欄或罩子。
3、機械設備在停車進行掃除、加油、檢查、修理時,為防止他人啟動而發生意外,應有適當的安全裝置和明顯標志。
4、使用的閥門及其他所有計量儀器均應設置在照明充足的地點,以便操作、觀察和檢修。
5、使用的閥門及其他調整裝置要便于操縱管理,反扣閥門或經常關閉的閥門和閘板上應懸掛明顯標志。
6、被切斷的與生產系統相連的管道應上好盲板,并掛上明顯的標志。
第8條、操作中的應急措施。
1、設備拆卸、貯槽時,其頂部走臺、通道、樓梯及其他工作人員有墜落危險的場所,須構筑堅固的圍柵和扶欄。
2、發現操作的設備有嚴重故障,并有發生事故的風險時,應立即停止操作,逐級報告,并采取適當的安全措施。
3、防止可燃氣體發生爆炸的措施。
⑴可燃性氣體管道、設備的嚴密程度應達到防止氣體泄漏的基本要求。
⑵帶有可燃性氣體管道的廠房內應保持充分的換氣,禁止動用明火。
⑶不允許可燃性氣體管道、設備產生負壓。
第4章 操作設備后的維護
第9條、操作后的維護。
1、操作設備后應立即進行日常維護工作,對設備進行清洗,檢查各支架和個鏈接處是否有異常。
2、設備開始使用后,沒半年應對設備進行一次全面維護,保證設備能夠靈活、正常開啟,排污口干凈。
第10條、操作后的清洗。
1、使用設備后,應從設備的外表開始,對表面各部位可見的泥污、灰垢、油污正常清洗。
2、確保設備各部件的安裝位置,將設備可拆卸部位全部拆除進行清洗。
3、檢查各部位有無缺陷,是否需要更換零件,如需要,應對其進行更換和修復。
第11條、操作后的檢修。
1、根據設備的結構、生產運行特點及重要程度選擇在線修理或離線修理。
2、根據檢修方案,備齊有關技術資料、工裝、夾具、機具、量具和材料等。
第5章 附則
第12條、本規定由生產部負責制定并解釋。
第13條、本規定經批準后自頒布之日起實行。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0
1、在班長的領導下,完成本班下達的`礦石球磨指標;
2、負責檢查磨、選各工序、設備生產及運轉情況,發現問題、故障及時匯報、排除;
3、保證給礦均勻,磨礦量、排礦濃度、粒度符合工藝指標要求;
4、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按照交接班規定要求,做好本項工作;
5、遵守各項勞動紀律,有事請假,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
6、服從工作安排,完成好廠領導交給的其它工作。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1
為加強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職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提高企業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所指特種設備包括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起重機械、廠內車輛等。
2、礦所用使用特種設備的單位應嚴格執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使用。
3、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并安排專人負責。
4、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對在用特種設備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并定期進行自檢,做好記錄。
5、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并做好驗定前準備工作。
6、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使用單位應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7、礦特種設備管理單位,制定特種設備的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
8、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知識。
9、特種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作業中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10、特種設備的新增、選型、購置必須經礦有關單位嚴格審核、逐級審批,方可采購。特種設備應及時注冊、驗收、辦證。
11、機電科不定期對各使用單位進行檢查,對查出的隱患和問題及時下達整改單。
12、各使用單位應根據使用的特種設備編制崗位責任制和操作規程,并報管理部門審批。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2
特產管理辦公室負責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A、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B、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
C、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D、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防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E、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4)特種設備的使用、維護保養及安全檢查
A、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特產管理辦公室負責到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使用單位要將登記標志附著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B、特種設備管理人員,必須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上崗從事特種設備管理工作。
C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使用單位要對其進行檢查,消除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D、特產管理辦公室每月至少組織一次特種設備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及異常情況應及時組織整改。
(5)特種設備檢驗
A、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要對在用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防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定期進行檢修、送檢,并做好記錄。
B、特產管理辦公室要在特種設備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測機構提出檢驗申請。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6)特種設備的報廢
特種設備在存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的,特產管理辦公室應當及時予以報廢,并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手續。
(7)法律責任
違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將依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追究有關單位、人員的法律責任。
特產管理辦公室負責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包括以下內容:
A、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B、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記錄;
C、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D、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防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E、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4)特種設備的使用、維護保養及安全檢查
A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特產管理辦公室負責到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登記。使用單位要將登記標志附著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B、特種設備管理人員,必須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特種作業人員證書,方可上崗從事特種設備管理工作。
C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使用單位要對其進行檢查,消除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D、特產管理辦公室每月至少組織一次特種設備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及異常情況應及時組織整改。
(5)特種設備檢驗
A、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要對在用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防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定期進行檢修、送檢,并做好記錄。
B、特產管理辦公室要在特種設備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前1個月向特種設備檢測機構提出檢驗申請。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6)特種設備的報廢
特種設備在存嚴重事故隱患,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者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的,特產管理辦公室應當及時予以報廢,并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銷手續。
(7)法律責任
違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將依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追究有關單位、人員的法律責任。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執行國務院20xx年3月14日發布的《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及相關的由原勞動部或現國家質量技術監督總局頒發的蒸汽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氣瓶、起重機械、有機熱載體爐等安全技術監察規程、管理規定、檢驗規程、規定,加強上述等設備的安全管理,防止和減少事故,保障公司職工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促進生產的發展,特制定本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條遵照《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法律法規標準。
1、公司特種設備包括蒸汽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氣瓶、起重機械(以上各特種設備的具體含義,詳見各有關規程);
2、公司重要設備包括上述所列特種設備、可能產生重大危險或環境影響的主要生產設備以及相關聯系安全環保重要連帶影響的設備。
第三條公司特種設備及重要設備安全管理應遵循的國家法律、法規如下:
1、《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監察條例》國務院373號令
2、《蒸汽鍋爐安全技術監察規程》勞動部[1996]276號
3、《壓力容器安全技術監察規程》質技監局鍋發[1999]154號
4、《壓力管道安全管理與監察規程》勞部發[1996]40號
5、《壓力容器定期檢驗規程》TSGR7001-20xx
6、《壓力管道使用登記管理規》國質檢鍋[20xx]213號
7、《在用工業管道定期檢驗規程》國質檢鍋[20xx]108號
8、《氣瓶安全監察規程》國質檢鍋[20xx]250號
9、《起重機械安全監察規程》GB6062-85
10、《起重機械監督檢驗規程》國質檢鍋[20xx]296號
第二章特種設備及重要設備管理機構及職責
第四條公司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特種設備及重要設備的安全管理由負全面領導責任,分管安全生產的公司領導負具體領導責任。設備租賃公司為特種設備及重要設備的業務管理部門。
第五條公司設立特種設備及重要設備管理領導小組,其職責為:負責公司特種設備及重要設備的安全管理工作。
組長:公司分管生產安全的副總經理;
副組長:設備租賃公司經理;
成員:設備部門主管特種設備、重要設備的專職人員、安全保衛部、物資管理部、各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的分管領導。
公司特種設備及重要設備日常管理工作和技術業務工作由設備部門具體負責。
第六條設備租賃公司職責:
1、認真貫徹上述有關特種設備及重要設備的法律、法規。
2、監督公司各特種設備及重要設備使用單位,對特種設備及重要設備的使用、管理、維護、檢修等項工作。
3、負責特種設備及重要設備的注冊、登記及檔案、資料的管理、保管。
4、負責組織對取得注冊使用登記的特種設備特種設備及重要設備的定期檢驗。
5、會同有關部門對特種設備特種設備及重要設備的操作人員、維修人員進行培訓,取得相應的操作證。
6、對特種設備及重要設備的事故組織調查、上報并作出處理。
第七條各特種設備及重要設備的使用單位主要負責人對該單位特種設備及重要設備管理負全面責任,分管領導負具體責任。并設立特種設備及重要設備管理小組。
組長:各特種設備及重要設備使用單位分管領導。
成員:設備技術員、工藝技術員、檢修班長。
第八條各特種設備及重要設備的使用單位所設特種設備及重要設備管理小組職責如下:
1、組織對本單位特種設備及重要設備的安全使用、管理、維護、檢修工作。
2、貫徹執行公司領導小組對特種設備及重要設備管理、使用作出的正確決定和統一安排。
3、嚴格執行特種設備及重要設備操作人員持證上崗。
4、發現特種設備事故、特種設備及重要設備及時正確處理,對不能處理的事故應立即匯報設備租賃公司。
5、參與事故的調查與處理。
第三章特種設備及重要設備的使用
第九條公司特種設備及重要設備的各級管理與使用單位,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特種設備及重要設備的操作和使用的法律、法規;采購中,應向特種設備及重要設備的生產單位索取附有安全技術規范要求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證明書、合格證、監檢證書、安裝及使用維修說明書及一切該特種設備或重要設備所應提供的相關文件。
第十條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30日內,設備部門向工程項目所在區縣質監局特設科報告注冊、登記、取得使用證。
第十一條建立在用特種設備及重要設備安全技術檔案。
第十二條進行經常性的日常維護、保養、巡回檢查并填寫相關表格。
第十三條特種設備的作業人員以及相關管理人員,通過有關培訓、考試取得國家統一制定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并持證上崗。
第十四條未注冊登記、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及重要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第十五條特種設備及重要設備操作人員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及重要設備的操作規程及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現場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有關負責人報告,防止事故的發生。
第四章在用鍋爐、壓力容器及重要設備安全管理
第十六條鍋爐、壓力容器及重要設備管理基礎工作內容如下:
鍋爐、壓力容器及重要設備安全的基礎工作主要包括鍋爐、壓力容器及重要設備的選購驗收、安全裝置調試、技術檔案、使用登記和統計報表等。
第十七條鍋爐、壓力容器及重要設備的選購
1、由使用單位提出工藝條件,設備部門根據鍋爐、壓力容器及重要設備的用途、生產工藝、介質特性確定主體結構形式、材質和工作壓力、工作溫度、容積、換熱面積等進行定購。
2、為保障使用安全,必須考慮選用的安全泄壓裝置,測溫、測壓儀器(表)、自控裝置和報警裝置的合理性。
第十八條鍋爐、壓力容器及重要設備的驗收:
1、必須遵照第九條的規定,驗收制造單位出廠技術資料是否齊全、正確,且符合購置要求。
2、檢查產品銘牌是否與出廠技術資料相吻合,依據竣工圖對實物進行質量檢查。
3、檢查隨機備件、附件質量與數量,以及規格型號是否滿足需要。驗收工作由設備部門和物資管理部及使用單位共同完成。
第十九條鍋爐、壓力容器及重要設備日常工作的內容與要求
1、使用鍋爐、壓力容器及重要設備的單位應對在用的鍋爐、壓力容器進行日常檢查并填寫安全巡回檢查表,使用單位機械員每月對本單位在用的鍋爐、壓力容器及重要設備進行檢查并填寫“鍋爐、壓力容器巡回檢查表”、“重要設備安全檢查表”。
2、設備部門每季度對公司在用的鍋爐、壓力容器及重要設備進行檢查并填寫“鍋爐、壓力容器巡回檢查表”、“重要設備安全檢查表”。
3、設備部門每年會同使用單位的機械員進行一次年度全面檢查,并填寫“壓力容器年度檢查報表”、“重要設備年度檢查表”。
4、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及有關附屬儀表定期送相關的部門校驗、檢修,并保存相關的記錄。
5、安全閥每年至少檢驗一次,由使用單位送相關單位校驗。爆破片裝置應在2~3年內更換;壓力表和測溫儀表半年檢驗一次。
6、使用單位在用的鍋爐、壓力容器及重要設備有防腐層的設備要經常檢查防腐層有無脫落,檢查襯里層是否開裂或焊縫處是否有滲漏現象;發現防腐層損壞時,即使是局部的也應及時修補才能繼續使用。
7、發現容器存在較大振動時,應及時查找原因,采取適當的措施,如隔斷震源、加強支撐等。
第二十條鍋爐、壓力容器及重要設備的基礎管理
1、設備部門負責將壓力容器有關的技術資料,送到當地鍋爐壓力容器安全監察機構逐臺辦理使用登記手續,建立鍋爐、壓力容器及重要設備技術檔案,并管好有關資料。
2、每年根據公司在用鍋爐、壓力容器及重要設備的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屆滿情況,作出當年的在用鍋爐、壓力容器及重要設備的定期檢測計劃,下發到各相關的部門。同時向特種設備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并根據生產情況與之聯絡通知到公司的檢測時間,負責組織實施。
3、每年年底應將當年檢驗計劃完成情況和第二年度的檢驗計劃報到主管部門和當地質量技術監督行政部門。各部門應與之配合,完成打磨本體,搭腳手架等工作,達到檢測工作的一切條件。檢測后設備的恢復工作應由使用單位自行完成。
4、對各使用單位所作的檢查記錄進行抽查,對存在的問題下達整改通知書,并限期完成。
第二十一條各單位的在用鍋爐、壓力容器及重要設備不得超溫、超壓、超負荷、帶病運行。鍋爐、壓力容器及重要設備一旦發生事故,應按公司《特種設備的事故應急措施和救援預案》執行。
第五章起重機械安全管理
第二十二條起重機械的司機和操作人員都必須經過專門培訓,考核合格后,持有操作證才準予上崗操作。
第二十三條起重機械的司機和操作人員應在起吊前檢查制動器、吊鉤、鋼絲繩和安全裝置,發現不正常時,應在操作前排除。
第二十四條起吊前必須有專人指揮,確認起重機上無人或周圍無人時,才能閉合主電源,閉合電源前,應使所有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
第二十五條起重指揮人員發出的指揮信號,應明確且符合標準。動作信號必須在所有人員退到安全位置后發出。聽到緊急停車信號,不論何人發出,都立即執行。
第二十六條所吊重物接近或達到額定起重載荷時,吊運前應檢查制動器并用小高度(200~300mm)短行程試吊后,再平穩吊運;吊運有毒有害液體、易燃、易爆物品時,也必須先進行小高度短行程試吊再平穩吊運。
第二十七條汽車起重機,工作前應按說明書的要求平整停機場地,牢固可靠地打好支腿。
第二十八條起吊中突然斷電時,應將所有的控制器手柄返回零位。在重新工作前,應檢查起重機動作是否都正常。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4
為保證本單位正常經營工作順利進行,落實安全生產的主體責任,加強對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確保設備安全運行,為本單位的發展提供合法、安全、可靠、經濟、有效的硬件設施設備保障,使設備安全管理工作步入系統化、規范化、制度化、科學化的軌道,依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等法規、規范的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1、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為保證本單位使用的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規定,內容如下:
特種設備安裝前,先確定具有國家相應安裝許可的單位負責安裝工作,開工前應照規定向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辦理開工告知手續。任何部門不得擅自安裝未經批準的特種設備。安裝完成后,應向有關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申報驗收檢驗。
2、對各類特種設備進行注冊登記。
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向市、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辦理注冊登記。登記標志以及檢驗合格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3、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應明確所有設備的安裝位置、使用情況、操作人員、管理人員及安全狀況,并負責制定相關的設備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4、特種設備檔案資料的管理。
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是為特種設備安全運行提供技術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術文件。各相關責任人均應給予高度重視和妥善保管。當需調閱特種設備技術檔案資料時,檔案管理責任人應嚴格照章辦事,履行調用借閱手續并由相關領導審批后,方可交給資料借閱人。
特種設備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書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等;特種設備運行管理文件包括: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運行記錄);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等。
5、特種設備使用制度
特種設備使用部門的各級管理人員,應具有安全生產意識和特種設備使用管理相關知識,加強特種設備使用環節的安全管理工作。各設備使用地點、場所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嚴格履行出入人員登記手續,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一律按規定登記進入。
凡進入危險場所其他人員進入,應由本單位或部門負責人批準,并在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等陪同下進入,進入后嚴格遵守相關制度,不得操作特種設備。其他人員不得進入上述地點、場所。
依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規定,特種設備的作業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應經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相應特種設備的作業或管理工作。嚴禁安排無證人員操作特種設備,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現象。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設備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和部門安全負責人報告。
各設備使用部門應當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條件審核,保證作業人員的文化程度、身體條件等符合有關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并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知識。培訓應做出記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資格證書到期前三個月,應提出復審申請,復審不合格人員不得繼續從事特種設備的作業。
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操作規程可根據法規、規范、標準要求,以及設備使用說明書、運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項等內容制定)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①、設備運行前,做好各項運行前的檢查工作,包括:電源電壓、各開關狀態、安全防護裝置以及現場操作環境等。發現異常應及時處理,禁止不經檢查強行運行設備。
②、設備運行時,按規定嚴格記錄運行記錄,按要求檢查設備運行狀況以及進行必要的檢測;根據經濟實用的工作原則,調整設備處于最佳工況,降低設備的能源消耗。
③、當設備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停止運行,同時立即上報主管領導,并盡快排除故障或搶修,保證正常經營工作。嚴禁設備在故障狀態下運行。
④、因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動作,造成設備停止運行時。應根據故障顯示進行相應的故障處理。一時難以處理的,應在上報領導的同時,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對故障進行排查,并根據排查結果,搶修故障設備。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況下強行送電運行。
⑤、當設備發生緊急情況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時,操作人員應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離操作現場,防止發生人員傷亡。
各使用部門應加強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對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相關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檢修,填寫檢修記錄,并按規定時間對安全附件進行校驗,校驗合格證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安全附件的顯著位置,更換下來的合格證送交生產部備案。
按照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滿前30天,向相應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各設備使用部門應予以積極地配合、協助檢驗檢測機構做好檢驗工作。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根據特種設備檢驗結論,通知各使用部門做好設備及安全附件的維修、維護工作,以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狀況等級和使用要求。對設備進行的安全檢驗檢測報告以及整改記錄,應建立檔案記錄留存。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組根據設備使用情況,定期(至少每月進行一次)組織安全檢查和巡視,并做出記錄。各部門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對所屬特種設備的使用狀況進行檢查(但每月不少于一次),發現問題或異常情況應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并及時報告生產部門。
特種設備如存在嚴重事故隱患,或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應及時予以報廢,并由生產部向無錫市特種設備監察科辦理注銷手續。
為了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運行,本單位制定了詳盡的、可靠的、操作性強應急預案,主要內容包括:應急救援組織及其職責;危險目標的確定和潛在危險性評估;應急救援預案啟動程序;緊急處置措施方案;應急救援組織的訓練和演習;應急救援設備器材的儲備;經費保障。應確保在遇到突發事件或意外情況時,能夠迅速控制及疏導人員,防止引發事故。應急預案另行公布,單位定期組織相關人員演練,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演練做出記錄存檔。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組將采取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對各特種設備使用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情況進行檢查,并將檢查結果以書面形式反饋給使用部門。
6、特種設備維護保養制度
加強設備的維護保養,是保證設備安全運行、降低能源消耗、延長設備使用壽命的有效手段,各設備使用部門應認真學習并貫徹落實本制度。根據設備使用的規范要求、使用年限、磨損程度以及故障情況,編制設備的年度、月、日維護保養計劃,明確維護保養工作的開始時間及完成日期,按期完成計劃項目。根據設備運行周期,定期對設備進行檢修。按設備使用情況,進行有針對性的維修和保養。維護保養工作應根據設備的不同部位,編制維護保養項目明細,對易磨損、老化部位實施重點維護保養,及時更換破損、變形部件,保證設備的安全等級和質量標準。在維護保養工作中,摸索設備使用及磨損規律,確定維護保養周期。依據維護保養周期,儲備維護保養工作所需的設備零部件,保障及時有效地實施維修保養計劃。在不影響維修保養質量的前提下,大力提倡修舊利廢。增強設備維修人員節支降耗意識,減少或降低維修保養的物料消耗。維修保
養工作切忌走過場,敷衍了事。應建立設備維護保養檔案記錄,將每次維修情況、維修內容、更換配件情況用文字記錄備案。使維修工作制度化、規范化、系統化,為員工專業技術培訓提供教案。做到心中有數。設備使用部門的管理人員應隨時掌握維護保養計劃的落實情況,并負責監督檢查,使設備維修保養制度化、規范化。
當設備發生故障時,維修人員應迅速趕赴設備現場,根據故障現象,分析判斷故障原因,并針對故障原因實施有效地維修處理。同時,對設備故障點相關部位進行附帶檢查,防止遺漏其它事故隱患。確認排除故障后,交由運行人員啟動設備,待設備運行正常后方能撤離設備維修現場。如果達到了應急預案的預警要求,應迅速啟動應急預案,確保緊急情況得到有效處理,防止故障擴大。
7、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制度。
特種設備發生事故時,必須按國家《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進行處理。特種事故發生后,應立即向上級部門上報,按《特種設備事故應急救援預案》開展救援,嚴格保護事故現場,采取措施搶救傷員和防止事故擴大。
8、特種設備技術檔案管理制度
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資料是特種設備從購入、安裝、使用,直至報廢的全過程的技術資料。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 每一臺特種設備的安全技術檔案須包括如下內容:
特種設備出廠資料(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書、監檢報告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等);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
9、特種設備定期檢驗制度
為貫徹國務院《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做好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申報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提前一個月與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預約檢驗時間,確保特種設備在下次檢驗日期到期之前檢驗完畢。特種設備檢驗前,由生產部和其它相關部門按規定做好特種設備檢驗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如:清潔、清洗、檢修以及為安全檢驗而必須采取的安全措施等。特種設備檢驗時,生產部和其它相關部門應在場配合檢驗單位做好檢驗工作。特種設備
檢驗后,由生產部辦理領取檢驗報告的各項手續。對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應停止使用并按照檢驗不合格報告的要求進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再報檢驗機構進行檢驗,經檢驗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特種設備因故停用半年以上,應當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啟用已停用的特種設備,應當到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重新辦理登記手續;啟用已停用一年以上的特種設備,還應當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申報檢驗。檢驗報告應該及時交由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人員歸納存檔,由使用部門負責起重機械檢驗合格標簽的更換。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15
一、總則
為加強本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確保特種設備的安全運行,保障員工生命財產安全,依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適用于本單位所有特種設備的采購、安裝、驗收、使用、維護保養、檢驗檢測、報廢等環節的安全管理。
本單位特種設備包括但不限于鍋爐、壓力容器(含氣瓶)、壓力管道、電梯、起重機械、游樂設施、場(廠)內專用機動車輛等。
二、管理機構與職責
(一)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領導小組
成立以單位主要負責人為組長,各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全面負責本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工作的領導與決策。
定期召開特種設備安全工作會議,研究解決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制定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方針、目標和工作計劃。
(二)安全管理部門職責
是本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綜合監督管理部門,負責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特種設備安全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制定本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程和應急預案,并監督實施。
負責組織特種設備的采購、安裝、改造、維修、報廢等環節的安全審查與驗收工作,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
組織開展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培訓和應急演練,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
定期對特種設備的使用狀況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發現和消除安全隱患,對違法違規行為進行查處。
負責與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的溝通協調,組織安排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檢測工作,并跟蹤檢驗檢測結果。
(三)使用部門職責
是本部門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直接責任主體,負責本部門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管理工作,確保特種設備的安全運行。
建立本部門特種設備臺賬,詳細記錄特種設備的型號、編號、使用地點、操作人員等信息,并及時更新。
組織本部門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參加安全教育培訓和考核,確保操作人員具備必要的安全操作知識和技能,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后上崗作業。
負責本部門特種設備的日常維護保養工作,督促操作人員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及時發現和報告特種設備的異常情況。
配合安全管理部門和檢驗檢測機構開展特種設備的安全檢查、檢驗檢測等工作,對檢查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進行整改。
(四)操作人員職責
嚴格遵守國家有關特種設備安全的法律法規和本單位的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規程,持證上崗,嚴禁無證操作。
負責本崗位特種設備的'日常操作和運行記錄,如實填寫設備的運行參數、維護保養情況、故障處理情況等信息。
在操作過程中,密切關注特種設備的運行狀態,發現異常情況應立即停機,并及時報告本部門負責人和安全管理部門。
按照規定對特種設備進行日常維護保養工作,如清潔、潤滑、緊固、調整、防腐等,保持設備的良好運行狀態。
積極參加安全教育培訓和應急演練,不斷提高自身的安全意識和應急處置能力。
三、特種設備采購與安裝
特種設備采購應選擇具有相應資質和良好信譽的生產廠家或供應商,確保所采購的特種設備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和技術規范要求。
采購合同應明確設備的質量標準、技術參數、售后服務、安全責任等條款,并要求供應商提供設備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護說明書、監督檢驗證明等資料。
特種設備的安裝應由具有相應資質的安裝單位進行,并在安裝前向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告知手續。
安裝單位應按照相關標準和規范要求進行安裝施工,確保安裝質量。安裝過程中,使用單位應安排專人進行現場監督,做好安裝記錄。
安裝完畢后,安裝單位應進行自檢,自檢合格后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申請監督檢驗。經檢驗合格并取得檢驗報告后,方可投入使用。
四、特種設備驗收與注冊登記
特種設備安裝、改造、維修完畢后,使用單位應組織相關部門和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內容包括設備的技術資料完整性、安裝質量、運行狀況等。驗收合格后,填寫驗收報告。
使用單位應在特種設備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 30 日內,向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辦理注冊登記手續,提交相關資料,領取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
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證應懸掛在設備的顯著位置,不得涂改、轉借、偽造。
五、特種設備使用與維護保養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制定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操作規程,操作規程應張貼在設備的操作現場,便于操作人員隨時查看。
操作人員在操作特種設備前,應進行設備的日常檢查,確認設備狀態正常后,方可進行操作。操作過程中,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嚴禁違規操作。
特種設備應按照規定進行定期維護保養,維護保養工作可由本單位專業維修人員或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維修單位進行。維護保養單位應制定維護保養計劃,并嚴格按照計劃進行維護保養,做好維護保養記錄。
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內容應包括設備的清潔、潤滑、調整、緊固、防腐、檢查安全保護裝置等,確保設備的安全性能符合要求。
特種設備在使用過程中出現故障或異常情況時,操作人員應立即停機,并及時報告本部門負責人和安全管理部門。維修人員應及時進行維修,排除故障后,經檢驗合格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六、特種設備檢驗檢測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按照規定的檢驗周期和檢驗項目,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申請定期檢驗。電梯、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應每年進行一次定期檢驗,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應根據其類別和使用情況確定檢驗周期。
在特種設備定期檢驗前,使用單位應做好設備的維護保養和清理工作,確保設備符合檢驗要求。檢驗檢測機構進行檢驗時,使用單位應安排專人配合檢驗工作,提供必要的資料和條件。
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應及時送達使用單位,使用單位應對檢驗報告中提出的問題及時進行整改,并將整改情況反饋給檢驗檢測機構。整改合格后,方可繼續使用特種設備。
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七、特種設備安全附件與保護裝置管理
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如安全閥、壓力表、液位計、溫度計等)和保護裝置(如聯鎖裝置、限位裝置、緩沖裝置等)應齊全、完好,并定期進行校驗、維護和保養。
安全附件和保護裝置的校驗應由具有相應資質的校驗單位進行,校驗合格后應出具校驗報告,并在安全附件和保護裝置上標明校驗有效期。
使用單位應建立安全附件和保護裝置臺賬,詳細記錄其型號、編號、校驗周期、校驗結果等信息,并及時更新。
在特種設備運行過程中,操作人員應密切關注安全附件和保護裝置的工作狀態,發現異常應立即停機,并及時報告維修人員進行處理。
八、特種設備應急管理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制定特種設備應急預案,預案應包括應急組織機構、應急救援隊伍、應急救援設備和物資、應急響應程序、事故處置措施等內容。
應急預案應定期進行修訂和完善,并組織員工進行學習和培訓,確保員工熟悉應急救援程序和自身職責。
定期組織特種設備應急演練,演練內容應包括事故報告、應急響應、人員疏散、救援處置等環節,通過演練檢驗應急預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提高員工的應急處置能力。
發生特種設備事故時,使用單位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有效措施進行救援,防止事故擴大,并及時向當地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和有關部門報告。事故報告應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設備名稱、事故經過、人員傷亡和初步估計的直接經濟損失等內容。
九、特種設備檔案管理
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建立健全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檔案應包括以下內容:
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產品質量合格證明、安裝及使用維護說明書、監督檢驗證明等;
特種設備的采購合同、安裝合同、改造合同、維修合同等;
特種設備的注冊登記資料、定期檢驗報告、校驗報告等;
特種設備的日常運行記錄、維護保養記錄、故障處理記錄、事故記錄等;
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資格證書復印件等。
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應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不少于設備報廢后 1 年。檔案的借閱、復制應嚴格按照規定辦理手續,防止檔案資料的丟失或泄露。
十、附則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如有與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相抵觸的,以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準。
本制度由本單位安全管理部門負責解釋。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6
1、工區日常檢查:工區現場旁站員、專職安全員、物資設備部、工區總工程師、工區長根據安全管理責任體系分工,對本項目施工過程中設備實施日常檢查考核。
2、根據工區自身情況,組織定期檢查和重點抽查,并進行考核。幫助整改設備存在的安全問題,提升工區設備管理能力。
3、工區日常檢查:
(1)工區施工現場旁站人員每天跟班作業,對現場施工設備實施24小時不間斷檢查,檢查及整改結果記入當班旁站員記錄。
(2)工區專職安全員、每天對本工區施工現場機械設備進行不定時隨機檢查,檢查及整改情況記入安全質量檢查整改記錄本。
(3)物資設備部每周至少全面檢查一次,檢查情況記入設備檢查記錄。
(4)工區長每半月必須組織本工區各作業班設備安全管理進行一次檢查考核評比,按檢查考核結果實施工區獎罰規定。
4、安全檢查整改的要求
(1)每次機械設備檢查考核后要召開總結會議,會議上公布檢查總結和檢查發現問題,參加人員要簽到。
(2)在機械設備檢查中發現好的典型事例,要及時給予表揚獎勵,總結推廣,以點帶面。
(3)對查出的事故苗頭或隱患,要立即整改,一時整改不了的要填發《設備安全監察通知書》或《安全監察指令書》,做到邊查邊改,做好跟蹤驗證。
(4)如果各級安全監察人員在檢查中該說未說,該改未改,工作不細致、不全面,今后凡發生事故,均要追究到個人。
5、項目部每周不少于三次,對施工現場設備進行抽查,對抽查發現的問題,以文件形式發到郵箱,并督促工區整改,并根據整改情況復檢。
6、項目部每晚夜間巡查,對設備的安全性能進行抽查。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7
1、購置:工廠購置特種設備時,必須進行可行性分析,購置國家定點廠家產品。
2、安裝:特種設備危險性大、承壓高,必須遵守市勞動局規定,請專業單位安裝,及時辦理“許可證”,自已允許安裝的設備必須嚴格規范,仔細驗收,認真試運轉方可交付使用。
3、特種設備嚴格按使用說明管理。
4、特種設備要定人、定期檢查。
5、特種設備有安全附件要保證靈活好用。
6、特種設備操作工,必須經過嚴格培訓,經國家規定機關考試,領取操作證,方可上機操作,操作人員來禁喝酒當班,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嚴禁違章作業。
7、必須做好設備的維護保養,對有關設備要做好預防試驗儀表要定期樣對鉛封。安技部門每月組織專家巡查,發現隱患應立即查封或出具整改通知書,使用單位接到通知應停用整改,經安技設備部門驗收后啟封使用。
8、熟練掌握本崗位易發生事故的應急措施。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8
1、目的、總則
為保障特種設備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安全生產,按“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明確各級領導、職能部門和人員的安全生產職責,根據《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以及其它有關規定,制定本制度。
2、范圍
公司使用的特種設備:壓力容器、壓力管道、鍋爐等法律規定的特種設備。
3、依據
《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國務院令第549號)
《關于增補特種設備目錄的通知》(國質檢特〔20xx〕22號)
《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AQ/T9006)
《冶金等工貿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基本規范評分細則》(安監總管四〔20xx〕128號)
4、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4.1安全生產責任人職責
4.1.1遵守并督促檢查公司各部門遵守特種設備法律、法規、標準和規定以及上級關于職業安全健康指示的執行情況及員工安全學習培訓工作。
4.1.2審批職業安全健康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4.1.3督促檢查公司各部門對特種設備管理人員、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安全操作技能。
4.1.4參加特種設備安裝驗收及試用。
4.1.5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實施事故隱患的整改。
4.1.6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會議,提出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各項要求。
4.1.7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4.1.8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救援,按“四不放過”原則做好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4.2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及管理人員職責。
4.2.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區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章。
4.2.2制定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審核安全操作規程。
4.2.3參加特種設備訂購,進廠和安裝的驗收及試用。
4.2.4經常檢查特種設備的運行情況、維修情況和安全附件校驗情況等。
4.2.5協同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實施事故隱患的整改。
4.2.6協同組織特種設備安全會議,提出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的各項要求。
4.2.7對特種設備的檢驗、修理、改造和報廢等進行技術審查。
4.2.8編制特種設備的年度定期檢驗計劃,并負責組織實施。
4.2.9向當地安全監察機構報送特種設備數量和變動情況的統計報表、定期檢驗計劃的實施情況以及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處理情況等。
4.2.10協同組織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演練。
4.2.11參加特種設備事故救援,協助進行事故調查和處理。
4.2.12組織特種設備有關人員進行安全法律、法規、標準及有關規章制度的培訓。
4.2.13對特種設備進行使用登記及技術資料的管理。
4.2.14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認真執行安全生產“五同時”,(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執行公司特種設備管理制度。不違章指揮。
4.2.15對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試驗、檢修等。
4.3生產部及負責人職責。
4.3.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章。
4.3.2堅持“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認真執行安全生產“五同時”,(即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的同時,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安全生產工作),執行公司特種設備管理制度。不違章指揮。
4.3.3參加特種設備安全會議。
4.3.4合理安排生產,防止特種設備超負荷運行。
4.3.5制定新工藝,使用新技術、新材料時,充分考慮特種設備能力,防止特種設備超負荷運行。
4.3.6協同做好員工的安全培訓工作。
4.3.7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應急救援。
4.4人事部及負責人職責。
4.4.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章。
4.4.2根據職業禁忌癥的規定,招用新特種設備操作工時,嚴格執行國家規范,做好監督新員工就業前健康檢查工作,并充分考慮員工的文化技術素質和能力。
4.4.3協同各部門做好特種設備安全教育。
4.4.4把員工特種設備安全績效作為考核員工業績的內容之一。
4.5車間(部門)領導職責。
4.5.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章,執行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違章指揮。
4.5.2制定特種設備安全操作規程。
4.5.3參加新特種設備的安裝驗收及試用。
4.5.4經常檢查特種設備的運行、維修和安全附件校驗等情況。組織本部門特種設備安全檢查,督促有關部門實施事故隱患的整改。
4.5.5對本部門特種設備的檢驗、修理、改造和報廢等進行技術審查。
4.5.6對特種設備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和管理。
4.5.7協同做好特種設備的年度定期檢驗工作。
4.5.8積極向特種設備管理部門反映特種設備存在的主要問題及處理情況等。
4.5.9協同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4.5.10報告特種設備事故,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救援,協助事故調查和處理。
4.6班組長職責。
4.6.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規章,執行公司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4.6.2組織班組人員,學習、鉆研技術,總結經驗教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操作技能。
4.6.3掌握特種設備的運行參數,督促班組人員正確操作設備,完成各項原始數據的記錄。
4.6.4經常檢查特種設備以及安全附件的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或向領導報告。
4.6.5設備發生故障時,及時查明和判斷故障的性質、原因,并組織有關人員按規定要求進行處理。
4.6.6協同組織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4.6.7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救援,協助事故調查和處理。
4.7操作工人職責。
4.7.1執行公司安全操作規程和勞動紀律,認真操作,做到“三不傷害”。
4.7.2努力學習、鉆研技術,及時總結經驗教訓,提高安全生產意識和操作技能。
4.7.3掌握特種設備的運行參數,正確操作設備,認真填寫各項原始數據的記錄。
4.7.4定期檢查特種設備以及安全附件的運行情況,發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處理或向領報告。
4.7.5設備發生故障時,及時查明和判斷故障的性質、原因,并按規定要求進行處理。
4.7.6按規定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班時,在交接班部中詳細記錄本班組的安全生產情況。
4.7.7參加事故應急預案的演練。
4.7.8參加特種設備事故的救援。
5、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培訓制度
5.1為規范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安全教育和培訓工作,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運行,制定本制度。
5.2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或管理人員,應按照國家規定,經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考核合格,取得相應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后,方可上崗作業或者從事相應的管理工作。
5.3公司安全生產責任人及主管培訓工作的副總經理對特種設備管理和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并將該項工作納入公司年度培訓計劃。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特種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工作;人力資源部門及使用部門應給予支持和配合。
5.4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每季至少進行一次例行的安全技術教育。
5.5特種設備作業人員證書應定期按國家規定復審。
5.6特種設備安全教育的主要內容:
5.6.1特種設備法律、法規、規章、方針和政策。
5.6.2特種設備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
5.6.3特種設備安全操作技術理論知識和實際操作技能。
5.6.4安全應急設施,事故應急處理技能,事故應急救援技術。
5.6.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訓;事故報告和處理方法。
5.7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培訓教育的形式主要有:會議、閱讀文件、簡報、圖片;事故預測討論;參加技術座談;上課;參加事故現場會、反事故演習和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等。
5.8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必須再次參加安全培訓:
5.8.1新設備投產前,由主管該項目的工程技術人員、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和使用部門對該崗位的操作人員和有關管理人員進行專門的安全操作培訓。
5.8.2對違章違規的員工,由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和人力資源部進行安全教育,學習有關職業安全健康法規、安全技術知識和安全操作規程,經考核合格后,方能重新回崗工作。
5.8.3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因故停止操作特種設備一年及以上,必須由使用部門重新對其進行安全操作教育,教育的內容主要是:近期頒發的法律、法規和規定以及設備安全狀況等。
5.9培訓工作要做到有領導、有計劃、有內容、有記錄、有考試、有總結。
5.10特種設備安全操作教育檔案,由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或人事部負責保存。每年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對特種設備安全教育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和總結。
5.11不參加特種設備安全操作學習而又沒有履行請假手續的。人員,按公司《安全生產考核標準》予以處理。
6、特種設備維護、保養管理制度
6.1為規范與特種設備維護保養、維修工作,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運行,制定本制度。
6.2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應符合國家法規、規范和技術要求。
6.3特種設備的日常維護和保養工作,由使用部門、操作人員負責,并做好記錄。
6.4特種設備維護、保養應由有資質的單位進行,其中電梯應至少每15天進行一次清潔、潤滑、調整和檢查。
6.5特種設備檢查實行班組日檢、車間周檢、公司特種設備管理人員月檢的三級檢查制度,并做好檢查記錄。有關部門必須對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和附屬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
6.6對特種設備進行科學管理,合理保養,計劃檢修,鞏固提高設備完好率,保證指標的實現。
6.7發現故障及時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詳細記錄,及時上報,并結合設備檢修計劃予以消除。
6.8定期檢查維護,并主動向操作工了解設備運行情況。
6.9設備執行“定人定機”的專人負責制,認真填寫運行記錄。
6.10認真做好設備重點部位的維護保養工作。
6.11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工作時應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
6.12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立即整改,或報告主管領導處理。
7、特種設備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7.1為規范特種設備安全會議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7.2公司特種設備安全會議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組織,每季至少一次。也可以結合每月的安全生產例會一起進行。
7.3特種設備安全生產會議,設備、維修和使用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人均應參加,并由公司特種設備管理員負責考勤,因故不能參加會議,應提前向公司安全生產責任人請假,并另派人員參加。
7.4特種設備安全生產會議的主要內容:
7.4.1傳達有關特種設備安全法律、法規和文件精神等;傳達公司領導對職業安全健康工作的重要指示。
7.4.2通報公司特種設備管理存在的問題和特種設備事故情況杜絕類似事故重復發生。
7.4.3了解各部門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狀況和研討解決存在問題的辦法。
7.4.4總結各部門職業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工作的經驗和教訓,學習有關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知識。
7.4.5布置下階段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工作要點。
7.4.6交流其他單位特種設備安全管理經驗和教訓。
7.4.7審定公司職業管理網絡,審定公司年度特種設備安全工作和目標,并通過公司各職能部門組織實施。
7.4.8聽取特種設備部門執行安全職責的情況匯報。
7.4.9研究、協調和解決存在的問題。
7.4.10所發生的事故進行調查、分析、處理工作。
7.4.11組織制訂、修訂特種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規程,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提出安全技術措施方案。
8、特種設備文件和記錄管理制度
8.1為有效控制與公司特種設備有關的文件和記錄,確保文件和記錄規范管理,制定本制度。
8.2文件管理
8.2.1職責
8.2.1.1公司安全生產責任人負責審核特種設備管理自編文件。
8.2.1.2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特種設備的管理文件編制;審核操作規程;獲取、辨識、對特種設備的法律、法規、上級文件。
8.2.1.3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或人事部負責特種設備文件登記工作。
8.2.1.4各有關部門負責操作規程的編制。
8.2.2特種設備法律、法規和上級文件管理。
8.2.2.1特種設備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的獲取,可通過網上下載;書店購買;政府部門或相關方等獲取。
8.2.2.2對于獲取回來的特種設備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識別其適用性,并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及時通知到相關部門。
8.2.2.3對于與相關方有關的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由公司各相關方的歸口管理部門通過對其施加影響的方式進行傳達,如可以通過簽署安全協議、合同、傳真等,確保相關方向公司提供的設施、服務、貨物等符合這些有關的職業健康安全法律法規和其他要求的要求。
8.2.2.4當公司特種設備型號、規格、使用條件、管理或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等發生變化時,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及時識別獲取相關最新的適用的法律法規及其他要求,并負責通知到相關部門。
8.2.3公司制定的特種設備管理文件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組織編寫,安全生產責任人審核批準。特種設備安全操作規程由設備部門或使用部門負責組織編寫,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審核,安全生產責任人批準。
8.2.4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特種設備文件發放,各相關部門簽收領用。
8.2.5特種設備文件由設備動力部保存于通風防潮、防蛀的適宜地方。
8.2.6文件更改由文件更改申請部門提出申請,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審核,安全生產責任人批準后執行更改。更改后的文件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收回原文件,再發放修改后的文件,各相關部門簽收領用。
8.2.7文件銷毀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書面向安全生產責任人申請,經批準后,向有關部門收回,統一銷毀。所有作廢文件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保留原稿一份,并在保存的作廢文件原稿加蓋“作廢留用”章,以防止其非預期的使用,其他部門嚴禁私自保存作廢文件,若由于工作需要查閱時可以到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借閱。
8.2.8文件一般情況下,不允許外借,若因工作需要,如提供給顧問公司,政府機關或客戶等,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請示安全生產責任人批準后方可外借。
8.3記錄管理
8.3.1管理職責
8.3.1.1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監督有關部門實施政府部門制定的記錄;負責檢驗、檢測單位出具的檢驗、檢測報告的整理、保存。監督有關部門使用、整理、保存公司自行制定的記錄。
8.3.1.2各部門負責人負責組織本部門記錄的格式設計;負責本部門制定的記錄的整理、保存等。各部門自行編制的記錄應交一份給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備案。
8.3.2政府部門制定的記錄或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制定的記錄,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發放,各相關部門簽收領用。
8.3.3記錄填寫要及時、真實、內容完整、字跡清晰,不可隨意涂改,若因某種原因不需要或沒必要填寫的項目,用斜杠“/”劃去,各相關欄目負責人簽名必須完整不允許空白。若因筆誤或計算錯誤要修改原始數據或內容,應采用斜杠“/”劃去原始數據或內容,在其旁邊寫上更改后的數據或內容,同時加蓋或簽署更改人的印章或姓名及日期。
8.3.4各部門自行編制的記錄由各部門負責人負責更改,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備案;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制定的記錄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更改,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再次發放。政府部門制定的記錄各部門不能更改。
8.3.5政府部門制定的記錄及檢驗單位的檢測報告的保存期限按規定執行;各部門制定的記錄,其保存期限由各部門負責人確定,確定時應考慮:設備設施的使用壽命;法律法規的規定、政府部門的要求;其他相關方的要求;公司管理上的需要等。
8.3.6記錄超過保存期限或其它原因需要銷毀時,由制定部門負責人報告公司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經同意后銷毀。政府部門的記錄,一般不宜銷毀;若需要銷毀,應統一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人書面向安全生產責任人申請,經批準后,向有關部門收回,統一銷毀。
9、特種設備應急救援制度
9.1總則
9.1.1為避免特種設備事故發生和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本著“預防為主、自救為主”的原則,制定本制度。
9.1.2事故應急救援是指對威脅人員生命或造成公司財產損失的緊急情況,所采取的一系列搶險救治工作。
9.1.3全體員工在公司發生事故時,應積極參加緊急救援工作。
9.1.4發生事故或人員傷亡,知情人必須以最快的速度通過電話或其他通信方式,將事故情況報告部門領導;部門領導應迅速報告公司領導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
9.1.5員工在發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應采取可能的緊急措施后撤離作業。
9.1.6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和各有關部門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迅速趕赴現場,根據本《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或其它有效辦法指揮救援工作,不論采取何種措施進行緊急救援,應首先采用減少人員傷亡、減輕傷員痛苦的各種措施。
9.1.7事故應急救援人員,在救援過程中,必須聽從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的指揮,各就各位地對事故進行必要的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保護,正確佩戴防護用品和使用防護器具,避免自身傷害。
9.1.8當事故性質嚴重,事故應急救援工作領導小組,應向市各應急救援部門和附近生產經營單位、社區求援。
9.2事故應急救援組織領導和各部門職責。
9.2.1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總經理
成員:副總經理以及安全、設備(電氣)、消防、辦公室、人事、醫療、基建、物流、財務等部門的負責人和各車間負責人。
9.2.2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職責:
9.2.2.1組織制訂、修訂《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9.2.2.2指揮實施應急救援行動。
9.2.2.3發布和解除事故應急救援命令、信號。
9.2.2.4向上級和鄰近單位、社區發報事故情況以及發出應急求援請求。
9.2.2.5組織事故調查,總結救援工作經驗。
9.2.3搶險(救治)人員和部門職責
9.2.3.1總經理負責指揮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9.2.3.2安全生產直接責任人負責指揮現場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9.2.3.3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協調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協同向外部發布事故信息。
9.2.3.4消防、保衛部門負責事故現場的保衛和警戒。
9.2.3.5人事部負責組織事故應急用車輛;向外部發布事故信息。
9.2.3.6設備部門、維修部門負責參與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9.2.3.7設備部門負責房屋等土建設施的應急救援工作。
9.2.3.8儲運部門負責供應、運送事故應急救援物資。
9.2.3.9后勤(醫療)部門負責傷員救治和事故應急救援人員的后勤服務工作。
9.2.3.10人事部門負責組織人力參加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9.2.3.11供應部門負責購買事故應急救援器材。
9.2.3.12財務部門負責籌備事故應急救援資金。
9.2.3.13各車間負責組織本部門的人員對初起事故進行搶救。
9.2.4事故應急救援報告
9.2.4.1發生事故,知情人必須以最快的速度通過電話或其他通信方式,將事故地點、物質或設備的名稱、數量、程度以及人員傷亡情況等通知本部門領導。
9.2.4.2本部門領導接到事故報告后,立即根據事故性質報告公司領導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晚上發生的事故應先通知公司夜間值班領導,再由公司夜間值班領導報告公司領導和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
9.2.4.3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接到事故應急救援請求時,立即通知事故應急救援人員。
9.2.4.4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應根據險情和災傷事故的嚴重程度,立即向市有關上級部門、市各應急救援中心報告以及通知附近生產經營單位和社區,撥打“110”、“119”、“120”等電話求援。
9.2.4.5在向上級有關部門報告和撥打求援電話時,應將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救援內容、程度、有害物質性質、數量、人員傷亡情況以及對救援的特殊要求等詳細報告。
9.2.4.6當需要向外求援時,應設人在路口接應和派員疏通搶險、救護車輛進入公司的路段。
9.2.5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演練學習檢查會議規定。
9.2.5.1事故應急救治預案演練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形式可以現場、圖紙模擬等。
9.2.5.2演練前,應制定詳細計劃,確定演練負責人和各人員的職責、操作內容、時間以及參加人員。
9.2.5.3演練前應知會與演練有關崗位的操作人員。
9.2.5.4演練時各參加人員要各就各位,相互密切配合,認真進行。
9.2.5.5演練過程中,沒有參加演練的運行人員應密切注意正在運行的設備狀況;演練人員在演練中不能有任何影響設備正常運行的行為。
9.2.5.6如在演練期間發生事故,應立即停止演練,待處理好事故后,再繼續演練。
9.2.5.7演練全過程要做好記錄。記錄包括時間、演練內容、負責人、參加人員、事故類型、演練效果等。
9.2.5.8每次演練后應由演練負責人進行總結和評比。
9.2.5.9有關部門每年至少組織一次屬下員工學習《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必要時進行考核,并做好記錄。
9.2.5.10檢查規定: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每年檢查一次事故應急搶險救治工作情況,檢查主要內容:演練情況,培訓教育情況和搶險救治設備、設施、藥物情況,對存在問題限期整改。
9.2.5.11公司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要結合公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實際情況每年召開一次會議,研究和解決事故應急搶險救治工作的存在問題。
10、特種設備事故處理制度
10.1為有效地做好特種設備事故的處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10.2特種設備事故按設備損壞程度分為爆炸事故,嚴重損壞事故和一般損壞事故。
10.2.1爆炸事故是指鍋爐、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在使用過程中或壓力試驗中,受壓部件發生破壞,設備中介質蓄積的能量迅速釋放,內壓瞬間降至外界大氣壓力以及管道泄漏引發的各類爆炸事故。
10.2.2嚴重損壞事故是特種設備在使用過程中,由于結構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損壞等導致設備停止運行而必須進行修理的事故。以及壓力容器和壓力管道因泄漏而引起的火災,人員中毒以及壓力管道遭到破壞的事故,也屬嚴重損壞事故。
10.2.3一般損壞事故是指鍋容管特在使用中輕微損壞而不需要停止運行修理,以及壓力管道發生泄漏未引起其他災害的事故。
10.3發生特種設備事故后,事故部門應迅速向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設備部門和公司主管領導報告。如屬于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的,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的程序和內容向特種設備監察部門等上級有關部門報告。
10.4事故發生后,發生事故的部門應積極采取措施搶救人員和防止事故擴大,并在事故現場采取加攔繩,張貼“嚴禁入內”,“嚴禁破壞事故現場”標志,設人監督等措施,保護好事故現場。
10.5屬于一般損壞事故發生后,由公司領導、安管部、設備部門以及事故有關人員聯合成立事故調查小組,對事故發生前設備狀況,事故傷亡、設備損壞及經濟損失情況,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質等進行調查分析,確定事故責任,提出事故處理建議。事故調查結束后,由事故調查組填寫事故調查報告書。
10.6屬于嚴重損壞事故、爆炸事故,應按《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處理。
10.7發生人員傷亡事故還應執行公司《事故管理制度》。
10.8對造成員工傷亡事故或財產損失事故的責任人和部門,按責任的大小,根據《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特種設備事故處理規定》、《廣州市企業職工傷亡事故處理規定》以及公司《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的規定處理。由人事部門或紀律檢查部門實施。
10.9對造成員工重大傷亡事故或重大財產損失事故且構成犯罪的責任人,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0.10特種設備事故檔案資料,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保存。
11、特種設備定期檢驗申報制度
11.1特種設備定期檢驗申報工作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負責。
11.2每年年初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會同設備部門和使用部門制定年度檢驗計劃并報特種設備監察部門和有資質的檢驗單位。
11.3特種設備的檢驗周期按特種設備有關法規、安全監察部門以及檢驗部門的要求進行,但至少應執行下列規定:
11.3.1鍋爐: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外部檢驗;每兩年至少進行一次內外部檢驗;每六年至少進行一次水壓試驗。
11.3.2壓力容器:每年至少進行一次外部檢查;每三至六年進行一次內外部檢驗;每兩次內外部檢驗期間內至少進行一次耐壓試驗。
11.3.3起重設備:每兩年至少進行一次檢驗。
11.3.4電梯: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檢驗。
11.3.5廠內機動車輛:每年至少進行一次檢驗。根據工作環境、工作級別和存在隱患程度調整縮短檢驗周期,但是最短周期不低于6個月。
11.4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根據每年年初制定年度檢驗計劃,提前一個月與有資質的檢驗單位預約檢驗時間。安技辦根據檢驗單位確定的檢驗時間,提前告知生產部門、設備部門和使用部門。
11.5特種設備檢驗前,由使用部門按規定做好特種設備檢驗前的各項準備工作,如:清潔、清洗、檢修以及為安全檢驗而必須采取的安全措施等。
11.6特種設備檢驗時,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設備部門和使用部門應在場配合檢驗單位做好檢驗工作。
11.7特種設備檢驗后,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辦理領取檢驗報告的各項手續。特種設備存在問題時,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應將檢驗報告內指出的存在問題告知設備部門和使用部門。
11.8特種設備檢驗時發現的問題,由設備部門和使用部門組織整改,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實施監督并向監察和檢驗單位匯報整改情況。
11.9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11.10特種設備因故停用半年以上,應當向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備案;啟用已停用的特種設備,應當到原登記的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重新辦理登記手續;啟用已停用一年以上的特種設備,還應當向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申報檢驗。
11.11特種設備管理人員必須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其內容主要有:
11.12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書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
11.13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檢的記錄。
11.14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
11.15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
11.16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
12、特種設備定期自查及隱患整改制度
12.1為做好特種設備的安全檢查和事故隱患整改工作,制定本制度。
12.2特種設備安全檢查分為定期檢查、專業檢查和突擊檢查三種。
12.2.1定期檢查即公司每月檢查、車間每周檢查和操作人員每天檢查。公司每季檢查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結合月度安全生產檢查進行。檢查人員包括:公司領導、安技、設備(電氣)和使用部門的領導。
12.2.2專業檢查即對各種相同類型設備所進行的檢查。
12.2.3突擊檢查即不事先通知使用部門的情況下所進行的檢查。
12.3檢查內容:
12.3.1特種設備法規執行情況和規章制度的制定、執行情況。
12.3.2重點監控設備落實責任人以及責任人標注情況。
12.3.3特種設備的持證情況和定期檢驗情況。特種設備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持證情況。
12.3.4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情況。
12.3.5特種設備維修、使用情況。
12.3.6員工的安全意識、遵章守紀情況。
12.3.7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校驗、試驗、檢修等情況。
12.3.8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記錄的建立、登記和保管情況。
12.3.9事故應急救援預案的制定和演練情況。
12.3.10上次檢查中所查出的事故隱患的整改情況。
12.4檢查人員在檢查應在檢查記錄上簽名,檢查過程中必須認真負責,并做好檢查記錄。檢查記錄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存檔。
12.5隱患整改:
12.5.1檢查人員在檢查時發現事故隱患后,應落實整改時間、整改責任人,填寫《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一式二份,一份交被檢部門簽收,一份由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存查。
12.5.2整改責任人接到《事故隱患整改通知書》后,應立即逐項制定整改措施,在規定期限內完成事故隱患的整改,并將整改情況報告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因故未能按時完成整改的事故隱患,應將原因、臨時措施和整改計劃書面報告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
12.5.3特種設備安全管理部門對被檢部門的隱患整改情況進行跟蹤、復查、驗收。發現沒有正當理由而又不能按時整改的,按公司《安全生產獎懲制度》進行考核。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19
為保證項目部承建工區內使用的壓力容器(空壓機)、起重機械等特種設備安全、正常、有效使用,特制定安全管理規定,內容如下:
(一)特種設備的購置、安裝。由物資裝備科負責購買持有國家相應制造許可證的生產單位制造的符合安全技術規范的特種設備。
特種設備安裝前,使用部門先確定具有國家相應安裝許可的單位負責安裝工作,開工前應照規定向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辦理開工告知手續。任何部門不得擅自安裝未經批準的特種設備。
安裝完成后,項目部(或者應督促安裝單位)應向有關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申報驗收檢驗。
(二)對各類特種設備進行注冊登記。特種設備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內,由項目部質量安裝科牽頭負責向市、區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辦理注冊登記。登記標志以及檢驗合格標志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特種設備的顯著位置。
(三)管理人員應明確所有設備的安裝位置、使用情況、操作人員、管理人員及安全狀況,并負責制定相關的設備管理制度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四)特種設備檔案資料的管理。
特種設備安全技術檔案管理,是為特種設備安全運行提供技術保障的唯一可追溯的技術文件。各相關責任人均應給予高度重視和妥善保管。當需調閱特種設備技術檔案資料時,檔案管理責任人應嚴格照章辦事,履行調用借閱手續并由相關領導審批后,方可交給資料借閱人。
特種設備技術檔案應當包括以下內容:特種設備的設計文件、制造單位、產品質量合格證明、使用維護說明書等文件以及安裝技術文件和資料等;特種設備運行管理文件包括:特種設備的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特種設備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運行記錄);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特種設備運行故障和事故記錄等。
(五)特種設備使用制度
1、特種設備使用部門的各級管理人員,應具有安全生產意識和特種設備使用管理相關知識,加強特種設備使用環節的安全管理工作。
2、各設備使用地點、場所應設置安全警示標志,嚴格履行出入人員登記手續,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一律按規定登記進入。凡進入危險場所其他人員(包括領導檢查、外來參觀、設備維保、設備檢測人員)進入,應由項目部或部門負責人批準,并在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等陪同下進入,進入后嚴格遵守相關制度,不得操作特種設備。其他人員不得進入上述地點、場所。
值班人員應做好值班記錄,發現事故隱患應正確處理,并及時上報。
設備使用地點嚴禁吸煙,使用明火,放置雜物等。
3、依據《條例》、《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監督管理辦法》規定,特種設備的作業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應經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考核合格后,方可從事相應特種設備的作業或管理工作。嚴禁安排無證人員操作特種設備,杜絕違章指揮和違章操作現象。特種設備操作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設備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和部門安全負責人報告。
各設備使用部門應當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條件審核,保證作業人員的文化程度、身體條件等符合有關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并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和培訓,保證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具備必要的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知識。培訓應做出記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的資格證書到期前三個月,應提出復審申請,復審不合格人員不得繼續從事特種設備的作業。
4、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嚴格執行特種設備的操作規程(操作規程可根據法規、規范、標準要求,以及設備使用說明書、運行工作原理、安全操作要求、注意事項等內容制定,具體內容可參考《特種設備操作規程》)和有關的安全規章制度。
設備運行前,做好各項運行前的檢查工作,包括:電源電壓、各開關或節門狀態、油溫、油壓、液位、安全防護裝置以及現場操作環境等。發現異常應及時處理,禁止不經檢查強行運行設備。
設備運行時,按規定進行現場監視或巡視,并認真填寫運行記錄;按要求檢查設備運行狀況以及進行必要的檢測;根據經濟實用的工作原則,調整設備處于最佳工況,降低設備的能源消耗。
當設備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停止運行,同時啟動備用設備。若沒有備用設備時,則應立即上報主管領導,并盡快排除故障或搶修,保證正常經營工作。嚴禁設備在故障狀態下運行。
因設備安全防護裝置動作,造成設備停止運行時。應根據故障顯示進行相應的故障處理。一時難以處理的,應在上報領導的同時,組織專業技術人員對故障進行排查,并根據排查結果,搶修故障設備。禁止在故障不清的情況下強行送電運行。
當設備發生緊急情況可能危及人身安全時,操作人員應在采取必要的控制措施后,立即撤離操作現場,防止發生人員傷亡。
5、各使用部門應加強特種設備的維護保養工作,對特種設備的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控裝置及相關儀器儀表進行定期檢修,填寫檢修記錄,并按規定時間對安全附件進行校驗,校驗合格證應當置于或者附著于該安全附件的顯著位置,并送交質量安全科備案。
6、設備使用部門應按照特種設備安全技術規范的定期檢驗要求,在安全檢驗合格有效期滿前30天,向相應特種設備檢驗檢測機構提出定期檢驗要求。各設備使用部門應予以積極地配合、協助檢驗檢測機構做好檢驗工作。未經定期檢驗或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根據特種設備檢驗結論,通知各使用部門做好設備及安全附件的維修、維護工作,以保證特種設備的安全狀況等級和使用要求。對設備進行的安全檢驗檢測報告以及整改記錄,應建立檔案記錄留存。
7、單位根據設備使用情況,定期(至少每月進行一次)組織安全檢查和巡視,并做出記錄。各部門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應當對所屬特種設備的使用狀況進行檢查(但每月不少于一次),發現問題或異常情況應立即處理;情況緊急時,可以決定停止使用特種設備并及時報告質量安全科。
8、特種設備如存在嚴重事故隱患,或無改造、維修價值,或超過安全技術規范規定使用年限,應及時予以報廢,并由質量安全科牽頭向工程所在轄區設區的市特種設備檢驗所辦理注銷手續。
9、為了保障特種設備安全運行,各單位應制定了詳盡的、可靠的、操作性強應急預案,主要內容包括:應急救援組織及其職責;危險目標的確定和潛在危險性評估;應急救援預案啟動程序;緊急處置措施方案;應急救援組織的訓練和演習;應急救援設備器材的儲備;經費保障。應確保在遇到突發事件或意外情況時,能夠迅速控制及疏導人員,防止引發事故。
應急預案另行公布,單位定期組織相關人員演練,每年不得少于一次,演練做出記錄存檔。
10、項目部質量安全科將采取定期檢查和不定期抽查的方式,對各特種設備使用部門的安全生產管理情況進行檢查,并將檢查結果以書面形式反饋給使用部門。
11、項目部結合年終評比工作,對在特種設備安全使用管理過程中成績突出的部門或個人,給予通報表揚和獎勵。對使用管理不善、設備隱患較多,給項目部造成經濟損失和不良影響的部門或個人,視情節予以批評教育或處罰,觸犯法律的要追究相關責任人的法律責任。
(六)其他
設備大修、改造、移動、報廢、更新及拆除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規定,按項目部內部逐級審批,并向特種設備安全監察部門辦理相應手續。嚴禁擅自大修、改造、移動、報廢、更新及拆除未經批準或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設備,一經發現除給予嚴肅處理外,責任人還應承擔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責任。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20
1、設備管理小組在組長的領導下工作,執行公司有關設備管理的規定,負責選礦廠的設備管理工作,以提高設備運轉率、利用率和完好率為根本目的。
2、負責選礦廠設備檢修計劃的編寫、維修時限及維修質量驗收工作,并做好詳細的記錄。
3、做好選礦廠設備檔案及資料整理工作,協同生產管理小組做好設備技能測試、運行記錄管理。
4、負責選礦廠備品、備件的庫存及質量管理工作。
5、做好備品、備件及材料的月計劃,并落實購貨情況。
6、做好設備更新換代工作,及時準確的進行報廢清理工作。
7、做到每周2~3次的設備巡查,并做好記錄,使設備隱患消滅在萌芽狀態。
8、設備事故應盡快搶修,事后應及時召集有關人員召開設備事故分析會,分析事故原因,落實責任,總結經驗,最后將處理結果通報全廠。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21
為了加強機械設備的維修管理,有計劃地做好機械設備的維護和保養工作,保證機械設備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有效地延長機械設備的使用壽命,確保設備的安全性,本著“定期檢測、強制維護、視情修理”的原則,制定本制度:
一、認真執行設備使用與維護相結合和設備誰使用誰維護的原則
1、單人使用的設備實行專責制。
2、主要設備實行包機制(包運轉、包維護、包檢修)。
3、設備使用實行定人、定機,憑證操作。
4、各種設備司機,必須經過培訓,達到本設備操作的技術等級“應知”、“應會”要求,經考試合格,領到合格證,方能上崗。
5、設備司機都要做到“三好”,即管好、用好、修好;“四會”,即會使用、會保養、會檢查、會排除故障。
6、要嚴格執行日常保養(維護)和定期保養(維修)制度。
7、日常保養:操作者每班照例進行保養,包括班前10-15分鐘的`巡回檢查。
8、班中責任制,注意設備運轉、油標油位、各部溫度、儀表壓力、指示信號、保險裝置等是否正常。
9、班后、周末、節日前的大清掃、擦洗。發現隱患,及時排除。
10、機械設備維修保養必須填寫維修保養記錄,交接班必須填寫交接班記錄。
二、操作員負責對機械設備的日常維護工作。日常維護分為出車前、行車中和收車后三種情況。
(一)、出車前的日常維護工作:
1、檢查冷卻水、燃油、機油是否合乎規定數量,視需添加;
2、檢查轉向機,制動裝置各連接部位是否牢固可靠;
3、檢查輪胎氣壓是否合乎規定;
4、檢查和緊固輪胎、半軸、傳動軸、鋼板彈簧等部件的螺栓、螺母;
5、檢查燈光信號、喇叭、雨刮器的工作狀況;
6、檢查手制動、腳制動及離合器的工作情況。
(二)、行車中的日常維護工作:
1、注意觀察各儀表的工作情況,特別是氣壓表、機油壓力表和水溫表,以及查聽汽車各部位有無異響。
2、注意檢查安全部件是否正常,并檢查輪轂、制動鼓、變速器、主傳動器的溫度和輪胎氣壓。剔除嵌入大車輪胎的石子及其他雜物。
(三)、收車后的日常維護工作:
1、清潔車內外衛生,保持車容整潔;
2、檢查轉向,傳動部件,制動系統等各部連接緊固情況;檢查緊固外露部分螺栓螺母;
3、檢查輪胎氣壓,清除胎面石子雜物;
4、檢查風扇皮帶及空壓機皮帶的松緊度,必要時進行調整;
5、檢查有無漏水、漏氣、漏油、漏電現象;
6、清潔、檢查蓄電池電液平面高度,以及調整油、電路。
7、做好全車必要的緊固和潤滑工作,排除行駛中所發現的問題。
三、機械設備根據檢修的要求可分為以下二級保養:
(一)、一級保養
1、設備一級保養的目的
(1)使操作者逐步熟悉設備的結構和性能。
(2)減少設備的磨損,延長使用壽命。
(3)消除設備的事故隱患,排除一般故障,使設備處于正常技術狀況。
(4)使設備達到整潔、清潔、潤滑、安全的要求。
2、一級保養的主要內容
(1)保養前要做好日常的保養內容,進行部分零件的拆卸清洗。
(2)對設備的部分配合間隙進行調整。
(3)除去設備表面的油污、污垢。
(4)檢查調整潤滑油路,保持暢通不漏。
(二)、二級保養
1、設備二級保養的目的
(1)使操作者進一步熟悉設備的結構和性能。
(2)延長設備大修期和使用年限。
(3)使設備達到完好標準,提高及保持設備完好率。
2、二級保養的主要內容
(1)根據設備使用情況進行部分解體檢查或清洗。
(2)對各傳動、液壓、冷卻系統清洗換油。
(3)修復或更換易損件。
(4)檢查電器,修整線路,清潔電動機。
(5)檢修,調整精度,校正水平。
操作員應善于發現和及時排除車輛行駛中出現的一般故障。對于解決不了的技術故障,操作員應及時上報工區物資設備部。
四、機械設備維修由各保管及使用單位自修,指揮部車輛指定修理廠維修,進場起重機械必須有安檢證書,項目部會定期對施工機械等檢查,不符合施工要求的應及時整改。有安全隱患的應馬上停止施工。對小型機具及廠內車輛各保管及使用單位自行維修,有需要項目部配合應及時通知設備部,并做記錄。
五、大修后機械應注意磨合期,不宜長時間使用機械。并指定專人看護。
六、各施工機械設備每日開工前要檢查剎車、制動等,以保證運轉的安全性。
七、維修過程中更換配件必須是原廠配件,有合格證及檢驗證明,對每次維修做好記錄,有可追溯性。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22
1.要建立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小組,要有負責人,有安全管理人員。
2.鍋爐工要堅守崗位,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外人不得進入鍋爐房;嚴禁在鍋爐房做其他無關事情。
3.特種設備出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景應當對其全面檢查,消除事故隱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4.對特種設備管理不嚴,違反安全管理制度的,發生事故的,根據情節的輕重,必須要負有法律職責。
5.特種設備的要進行定期檢驗和定期自行檢查的記錄。
6.水位計,壓力表,安全閥等附件必須齊全完好。壓力表安全閥必須經鑒定合格在周期內使用。
7.要建立特種設備安全檔案。
8.嚴格遵守《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有關安全操作運行規程等項制度。按規定認真作好運行記錄和危險點的安全檢查記錄。
9.按規定標準,經常對鍋爐用水進行水質檢修,發現水質不貼合規定標準,應立即報告有關部門并協同解決。
10.對特種設備要進行經常性日常維護保養,并定期自行檢查,至少每周一次,并作好記錄,發現情景及時處理。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近代裝置及有關附屬食品儀表進行定期校驗檢修,并作出記錄。
11.特種設備作業人員,應當持有上崗證,無證不得上崗。并按照安全操作規程進行工作。
12.特種設備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護裝置測量調檢裝置及有關附屬儀器儀表要進行日常維護保養。
13.特種設備作業人員,在作業過程中發現事故隱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應當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員和單位負責人報告。
14.經常對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進行特種設備安全教育的培訓。
15.安全管理員或者單位負責人應經常對特種設備的使用進行檢查,發現問題立即采取措施,或向特種設備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報告,并采取相應的措施。
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制度 2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我局施工設備的安全管理,保障人身和設備安全,防止設備事故發生,特制定本制定。
第二條工程局所屬從事施工設備運行、生產的各施工局、項目部、指揮部、分局、廠、處等(以下簡稱局屬各單位),適用于本管理制度。
第三條本制度所指水電建設施工設備包含普通施工設備和特種施工設備兩大類。
1、普通施工設備主要指挖掘機械、鏟土運輸機械、壓實機械、路面機械等。
2、特種施工設備主要指施工起重設備,施工中的客運和貨運纜機,鍋爐、儲氣罐等壓力容器及壓力管道,以及其它國家有關部門制定的特種設備目錄中的施工設備。
第四條局屬各單位應根據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iso14000環境管理體系及ohsms18000職業安全健康管理體系標準開展設備安全管理工作,使設備安全管理工作標準化、規范化。
第五條局安監辦負責本制度的貫徹實施及相關的檢查監督工作。
第六條工程局要求各單位建立相應的設備安全管理機構,配備滿足設備安全管理工作所需的專職、兼職管理人員。
第七條工具工程局設備管理辦法,a、b類設備的安全管理按本制度執行,c類設備的安全管理,由局屬各單位參照本制度的要求另行制定,也可參照執行。
第八條工程局設備安全管理目標
1、不發生一次直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的機械安全事故。
2、杜絕重大、特大設備事故。
第二章施工設備的購置、外租、現場安全管理
第九條設備購置的安全要求:
1、嚴禁采購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規定的,低劣、劣質、結構簡陋、沒有安全保障的機械產品。
2、設備采購前,按質量管理體系要求,對設備的生產廠商資質及生產能力進行審查及評審,選出合格的設備供應商,需采購的設備必須在合格的設備供應商中進行采購。
3、設備到貨驗收時,必須認真檢查設備的安全性能是否良好,安全裝置是否齊全、有效,還需查驗廠家出具的產品質量合格證,設備設計的安全技術規范,安裝及使用說明書等資料是否齊全;對于特種施工設備,除具備上述條件外,還必須有國家相關部門出具的檢測報告。
4、對于大中型普通設備及特種設備到貨驗收后,由局設備管理部門建立設備技術檔案,該檔案一式二份,設備管理處留存一份,另一份隨設備走。
5、設備調動時,技術檔案應隨機轉移,使用單位或項目應及時、認真、如實填寫,妥善保存。
第十條需租用外部設備資源時,必須由租用單位的設備管理及安全管理部門對設備技術及安全狀況進行檢查合格后,方能租用。檢驗資料應報具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一條嚴禁租用技術狀況差、存在嚴重故障隱患,或國家強制性及命令淘汰的施工設備。
第十二條對于國家強制要求,需定期進行檢查、檢測的特種施工設備,必須要求租賃方提供有效的國家相關質量監督檢測部門的檢測報告。
第十三條施工設備的現場安全管理:
1、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按照操作規程操作設備,禁止違規操作,設備現場管理人員必須認真檢查監督操作人員,以確保設備安全運行。
2、對于從事危險作業和危及人身安全的設備,應有明顯標志和安全措施。
3、施工設備停放、檢修、安裝應有統一、固定的位置,場地應安全。對設備進行轉移和檢修保養時,必須懸掛明顯警示標識;對電器設備進行檢修時,檢修場所必須有雨棚等防雨裝置。
4、大中型施工設備必須定人、定機,實行機長負責制的人機一體化管理。
5、特種施工設備和大中型施工設備的操作人員,必須進過技術培訓,熟悉本機的操作、保養和技術規程,并取得國家統一發放的“特種作業操作證”,嚴禁無證上崗。
6、按照施工設備的維護保養規程,進行維護和保養,并如實填寫相關記錄。
7、定期進行設備安全檢查和檢驗,切實加強設備使用過程中的監督和檢查。設備不得帶病運轉或超負荷作業,對存在安全隱患的施工設備,必須立即停機整改,待故障排除后,方能重新工作。
8、實行設備出勤簽證制,必須由現場調度或設備管理人員簽字后,設備方可出勤或運轉。對于存在明顯安全隱患的場地及、路段,或設備存在嚴重故障隱患時,現場指揮和設備管理人員有權制止使用,操作人員有權拒絕操作。
9、實行設備現場安全管理責任制,建立設備安全風險金,并落實到作業隊、班組、單機(組)及個人,做到責任分明,定期考核,并把考核結果同基層設備管理人員、操作和修理人員的個人收入掛鉤。
第十四條施工設備的拆裝:
1、大型專用和特種設備的拆裝,要求必須具備拆裝能力、持有相關資質證書和單位,或邀請具有相關業務能力和資質的單位實施。
2、大型專用和特種施工設備的拆裝,必須按照設備制造廠的`相關說明并結合現場具體情況制定拆裝作業指導書,負責拆裝的工程人員和各工種作業人員必須建立健全并實行崗位責任制,必須持證上崗。
3、大型專用和特種施工設備的拆裝必須如實做好記錄。對在拆裝過程中發現的一般性缺陷和問題應詳盡說明。
4、凡危及人身、設備安全的重大缺陷和問題,要及時采取有效可行的補救措施,消除事故隱患,確保設備使用安全。
5、重大缺陷和問題經處理后,必須經過本單位檢驗部門并經安監部門同意并簽字后,方可進入下一工序。
6、大型專用和特種施工設備在拆裝后,必須進行檢測、驗收,并確認各項技術指標達到要求和安全裝置齊全有效后,方可正式運行。
7、對于拆裝工作自行實施的,完成后必須由上一級部門組織驗收:送外實施的,必須雙方共同組織驗收。
第十五條設備的大修或改造:
1、設備的大修和改造必須按工程局的設備大修理的相關規定執行。
2、設備大修或改造完成后,必須進行檢測、試機、驗收,并做好相關記錄,設備驗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3、對于有國家強制技術標準的特種施工設備,必須由國家有關質量監督部門檢測檢驗后,出具檢驗合格報告。
第十六條設備的報廢:
1、施工設備經有關部門檢測后,到達報廢條件且已不具有改造價值的,須按正常報廢程序進行,任何單位或部門不能進行阻撓或延期使用。
2、對于特種設備的報廢,必須進行全面地檢測,徹底消除安全隱患,并經國家有關部門檢測已無安全隱患后,方可進行報廢處理。
第三章施工設備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與檢查
第十七條有計劃的增加施工設備操作人員的安全教育投入,形成機械安全教育制度化、規范化。
第十八條科級以上設備管理人員由工程局統一進行安排培訓,對于普通設備管理人員和設備操作人員的培訓由各單位自行舉辦,每年必須進行一次。
第十九條機械設備安全教育由各單位安全主管部門負責實施,設備管理部門提供技術支持。
第二十條設備管理人員必須經過設備安全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可進行設備管理工作。
第二十一條設備操作人員必須進行上機前安全操作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方能獨立上機操作。
第二十二條機械設備安全教育記錄必須如實填寫,并按規定進行存檔。
第二十三條安全檢查的類別主要有:日常檢查、專項檢查、綜合檢查。
第二十四條日常檢查由設備操作人員和現場管理人員或專職人員負責進行;專項檢查,根據設備的特殊安全要求或特定時期的工作需要進行,由各單位負責組織;綜合檢查由工程局負責組織實施。
第二十五條設備安全例會與安全生產例會同時進行。
第三章設備事故的處理
第二十六條設備事故的處理按水電三局企業標準《事故事件調查和處理程序》及《施工設備事故處理規定》執行。
第四章其它條款
第三十一條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第三十二條本制度由局安監辦負責解釋。
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制度 24
一、使用管理
1、設備操作人員均應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
2、鍋爐工、空調工、電工均應持有專業操作證并定期年審、
3、其他設備的操作人員應接受工程部操作培訓。各部門的設備、設施因損壞而修理,應向工程部報修,嚴禁非專業人員私自維修。
4、各工種設備定期巡查內容:
水電(含弱電)空調系統(末端)巡查內容及周期:變配電所、主樓低配房、樓層水電管井、機房的定期巡查,責任區域為:A區為維修一班,C區為維修二班、檢查周期為每周一次,外場燈光為維修班中班每晚檢查一次,冷庫及屋頂水箱為維修夜值每夜檢查一次,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并如實記錄檢查與處理情況。重大問題、及時向主管或經理匯報。
空調主機房當班人員須對飯店前臺區域的空調及熱水使用情況作跟蹤檢查,以便及時了解并掌握對主機和溫控的適度操作與調節,使其始終處于最佳狀態。每班還需對冷水機組、泵系統、熱交換器、地下泵房及屋頂冷卻塔系統按時履行巡查,實時如實填寫運行日志,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難度大的、向主管或經理匯報協調處理。
鍋爐房:當班運行人員負責檢查本區域設備狀況,保持使用設備清潔、完好檢查所有加油部位,并及時加油。發現情況及時向領班匯報。工程部根據具體情況每年安排一次大修,鍋爐班對設備每三個月小修一次。每月進行一次鍋爐附件、附件設備大自查,發現問題及時修理,確定解決不了的問題應及時匯報。
二、新增設備管理
1、凡需新增設備的部門,首先提出申請,報分管領導簽字后,報送工程部。
2、工程部按設備電氣負荷,建筑物承載允許值、安全、環保、通風、水暖核實后,報請總經理室批準后方可進行購置。
3、工程部應向采供部提供產品信息和提出產品質量、尺寸等要求。
4、根據安裝要求,并視工程大小,工程部決定內部或委托專業施工單位施工。
5、新裝設備應由工程部的相關專業人員當場開箱檢查:
(1)規格型號是否相同,質量是否達到要求;
(2)收集有關技術說明資料,并交內勤存檔。
(3)收集有關備品備件、隨機工具等,交工程部保存。
6、設備安裝后應由工程部技術人員在場指導調試后,方可投入運行。
7、設備一經安裝固定,使用部門不得任意移動位置,另接電源等,若因經營需要,按改移裝制度辦理。
8、設備正常運轉后,應由使用部門負責人簽字,方可交付投入使用。
三、設備改、移裝管理
1、酒店設備需改、移裝時,應由使用部門提出書面申請。
2、工程部根據施工技術要求及動力提供等其他技術因素論證后進行計劃安排。
3、對改裝工程較大,技術復雜性和價格較高或需對原結構、裝潢做較大面積破壞的,由使用部門經理提出申請,擬定方案,報請總經理批準后,方可施工。
4、設備改裝的材料及審批文件應由工程部存檔。隱蔽工程設施的改裝、移裝資料及設備改動原因除存檔外,應對相應的施工圖紙作改動或標注有關說明備案。
5、部門移裝、改裝時,應按設備轉讓制度處理,并辦理有關撤消、登記手續。
6、凡未經賓館許可,私自移動、改裝拆除設備或破壞建筑結構、裝潢效果者,將追究有關部門責任。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25
一、加強在用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機械(設備)部門負責特種設備的`購置、安裝、使用、維修保養、報廢。
二、安質部門負責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查工作,檢查在用的特種設備有無安全合格標志,對無安全檢驗合格標志的設備要督促進行檢驗或責令停用。
三、對特種設備檢驗機構提出的存在問題,督促其進行整改。
四、負責按時向集團公司安全監督部門報送特種設備統計年報。
五、配合人事、勞資部門對特種設備的維修和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培訓。
六、對特種設備維修和操作人員的持證上崗進行檢查,嚴禁無證上崗操作。
七、特種設備使用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應當對本單位特種設備的安全全面負責。
八、特種設備使用單位,應當根據情況配備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
九、每周一定為項目部特種設備、機械、現場安全用電周檢日。
特種設備的安全管理制度 26
設備動力管理部門:既要根據生產任務,充分發揮現有的設備效益,并隨著施工技術的不斷發展,配合相應的配套機械設備,完善施工工藝,提高工效;又要加強基礎管理,實現全面質量管理,提高機械設備的實用性能和提高機操人員工作質量,以求得機械設備的最佳效益。為此特制訂以下施工設備管理制度。
1、施工設備的購置、更新、改造管理。
a、新購的施工設備,必須堅持結構合理、安全可靠、性能穩定、經濟合理的原則認真選型定型。經安裝驗收合格后,及時入帳,納入固定資產。
b、經常調查研究,掌握好現有機械的技術狀況和新品種新技術的發展動態,做好更新換代工作,及時淘汰性能差、耗能高、不安全、修理改造又不合算的陳舊設備;促使技術進步。
c、對局部不適應使用的施工設備,要經過技術論證,申報批準后進行技術改造,以求達到安全使用、提高效益、技術性能穩定的良好效果。
3、財產管理
a、凡屬固定資產的施工機械設備,都要進行分類建立臺帳、卡片,機械履歷書、釘固定資產銘牌。主要機構應建立技術檔案,并按規定存檔。
b、隨時掌握機械設備使用動態,根據施工任務的實際情況,做好內部調配和借用的協調工作。每年年終對所有施工機械設備清查盤存一次,做到帳、卡、物、號、金額五相符合。發生虧盈,要查清原因,按固定資產審批權根,報上級處理。
4、現場施工設備管理
a、對新購置和大修后的施工設備應按規定的走合期及保修期在現場試用評定。
b、按時進行設備檢查,平時經常定期或不定期對現場使用的設備進行檢查,發現帶病運轉一律停機,并簽發“設備安全整改通知單”限期整并復查。
c、現場在用的機械由操作人員按規定填寫“機械運轉卡”,每月初由機管員收集匯總后填入機械履行書中的“月運轉記錄表”。
5、電動、機動工具和機械配件管理
各下屬單位的震動器、沖擊電錘、電鉆等電動、機動工具及氣壓焊設備等機械另配件,必須由專人負責管理,建立帳、卡。每季度編造收、發、存報表,做到帳、卡相符,并將報表報送有關部門。
6、技術管理
a、新購機械初次安裝使用之前,公司物業管理科、使用單位機管員有關人員必須熟悉產品的性能結構、操作規程及安裝拆卸應注意事項和安全操作規程。安裝時有關人員必須在場監護,安裝完畢經驗收合格并試用運轉正常后,才能正式投入使用。
b、需報廢設備,必須經“三結合”小組鑒定,設備技術負責人審查核準。按固定資產審批權限,辦理報廢手續。批準報廢后的機械設備應建立帳冊備查。
c、做好經常性的培訓發證工作,機械設備操作人員必須憑證上崗。
d、塔式起重機、汽車式起重機等大中型設備實行機長負責制;中小型設備實行現場專機專人操作制,設現場或施工片機長,負責現場或施工片的機械設備維修、保養及操作人員的安排調配。金屬切削機床、汽車等實行專人負責制。
e、掌握機械設備技術狀況,及時做好保養、修理工作;大修后的機械設備需報公司物業管理科批準后方能繼續使用;并按實填寫機械履行書中修理記錄內。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27
一、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及人員
(一)設置管理機構
1、管理機構。以企業(法人)內部管理文件形式,明確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并注明機構人員的職務及聯系電話。
2、機構管理結構圖。將管理機構的人員用組織結構圖表示,注明各管理人員之間的管理關系以及所管理的部門及設備。
(二)明確安全生產負責人及配備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
1、明確安全生產負責人。明確本單位的安全生產負責人,安全生產負責人應對本單位特種設備全面負責(安全生產負責人必須是企業的主要負責人)。若安全生產負責人不是法定代表人,應有加蓋公章的企業任命書。
2、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任命。有加蓋公章特種設備專職或兼職安全管理人員任命書,任命書應注明安全管理人員的主要職責及任期,任命的管理人員應與本單位建立勞動關系(附勞動關系證明資料)。
3、管理人員持證上崗。特種設備管理人員必須經質監部門考核合格,取得國家統一格式的證書方可上崗管理。管理人員必須與企業辦理聘任手續并到質監部門備案。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28
為了提高設備的利用率、完好率,使設備的管理達到較高的水平,特建立以下制度。
1、所有機電設備的管理由設備管理小組負責。機械設備的使用和保養,承交各工段負責。機械設備的大、中維修及臨時搶修、定期重點維修,由機修工段負責。電氣設備的一般使用,由生產工段負責,其維護和保養、檢修,由電修工段負責。
2、凡交給各工段負責的機電設備,必須由熟練工操作,設備及其周圍的環境衛生,必須進行周期性的清理檢查。
3、所有機械設備的大修、中檢、搶修,由機電修工段工段長具體負責,各相關工段協助完成。
4、所有電氣類設備的大、中搶修,由電修工段具體負責完成。使用歸各工段,維護保養由電修工段,檢查運行情況時,按有關規定執行。
5、計劃檢修由生產、設備管理小組成員、工段長親自督戰,對重點檢修的突擊性任務,或一般性的檢修項目,以機修工段為主,以相關工段操作工為輔完成;屬于電氣類的以電修工段為主、相關工段配合完成。
6、突擊檢修、設備安裝、工藝改造等任務的完成,須由一名主管廠長負責,以機修工段為主,設備管理小組成員、相關工段長現場指導,共同完成。
7、無論搶修、安裝及計劃檢修,電修工段須派1到2人配合,檢修項目及質量驗收,由設備管理小組成員、機電工段共同負責;對時間、時限、人員、維修情況,必須做好記錄,并交技術資料室存檔。
8、在搶修、計劃檢修時,機電工段長、生產設備管理小組成員、相關工段長、檢修負責人,必須親臨現場,共同研究方案,并組織搶修;爭時間,搶速度,保質保量完成任務。
9、各工段對本單位使用的設備,要保存一個完整的運轉記錄,生產設備管理小組成員定期對此進行檢查;凡填寫不認真,胡寫亂畫,將進行處罰。
10、安全文明生產檢查,尤其對關鍵設備的檢查,不得出現“跑、冒、滴、漏”,凡不符合要求,按有關制度進行處罰。
11、設備出現故障時,機電修工段要及時組織人員進行搶修,不得拖延時間,貽誤生產。
12、凡備用的設備,機電修工段必須做到預備隨時待用,絕不允許出現備用設備無法使用的現象。
13、凡維修的設備,機電工段必須堅持
14、各工段內的起重機,須由有操作資格的人員進行操作,其余人員禁止操作。
15、起重設備(如電葫蘆,千斤頂等)統一歸庫房管理,使用時按規定辦理借用手續。
16、檢修期間要嚴格執行公司下達的停機制度。
17、對無礦停機或由于設備故障而停機的情況,必須及時通知值班人員,并按生產調度制度上報公司調度部門。
18、機電工段必須認真執行《關鍵設備巡檢制度》,必須每日派人到現場檢查,并做好記錄。
19、對于常用設備、備件及定額消耗材料,庫房要建立臺帳,做好記錄;凡能提前備用的,必須提前領到庫,以便檢修。
20、機修人員要按規定定期對機床進行維護保養。
21、凡生產工段設備出了問題,不及時匯報影響生產者;或是因機電工段接到通知因缺少備件、材料,無法維修,卻不及時匯報情況的,將按公司及選礦廠有關規定處理。
22、潛水泵為生產中出現問題而備用,由機電工段維修、保管。
23、凡因設備發生了事故,搶修結束后,必須召開事故分析會,由生產技術部帶頭負責,查明原因,落實責任,總結經驗,最后將處理結果通報全公司。
24、材料、備品、備件采購計劃,均由各工段上報公司有關部門,常用物資計劃一般不再報。
25、生產設備管理小組按有關規定對設備實施管理,其主要工作范圍為:全選礦廠所存設備檔案、資料、技能測試、運行記錄管理、檢修計劃、維修時限及維修質量管理、備品備件及質量管理、設備的更新報廢管理,主要設備的檢查、檢修中更換大型備品備件的記錄管理等。
26、此規定依據公司有關制度制訂,從簽發之日起執行。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29
1、特種設備安全管理機構和管理人員要熟練掌握分院特種設備定期檢測情況,根據自身的特點制定定期檢驗檢測計劃,確保檢驗檢測工作如期實施。
2、按照安全技術規范的定期檢測要求在上次檢測有效期滿前1個月提出定期檢測要求。
3、檢測前應當備齊以干特種設備的相關資料
(1)設備出廠資料:設計文件、安裝使用說明、產品合格質量證明;
(2)設備安裝資料:安裝告知書、安裝質量證明、安裝監督檢驗報告。
(3)使用登記文件
(4)上次定期檢驗報告
(5)運行記錄、維護保養記錄、運行中出現異常情況的記錄等。
4、檢測時,要做到按計劃的時間停車檢驗,并向檢驗機構和檢驗人員提供檢驗所需的條件,配合他們作好檢驗檢測工作。
5、檢測后,對檢驗合格的特種設備,或存在問題的設備,已經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并達到合手使用要求的,要及時辦理有關注冊、變更手續。
6、凡未經定期檢驗或者檢驗不合格的特種設備,不得繼續使用。
7、特種設備發現故障或者發生異常情況,使用單位,應當對其進行全面檢查,消除安全隱患后,方可投入使用。
8、對確因需要延長檢驗周期的特種設備,必須依法辦理延期檢驗手續。